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萍)讯,征求意见稿出炉逾一年后,影响逾7万亿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新规在今日落地。监管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基本对标货币基金,此外,规定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
按照新规...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萍)讯,征求意见稿出炉逾一年后,影响逾7万亿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新规在今日落地。监管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基本对标货币基金,此外,规定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
按照新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大幅收窄。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对于增强银行及理财公司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预计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相对优势将有所转变,整体上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处于相同起跑线,后期收益率将逐渐下降,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将进入“准货基时代”。
投资集中度放宽至20% 投资范围未扩围
根据银保监会与央行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银行或理财公司理财产品。
按照新规,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财联社记者发现,相比于征求意见稿,在理财产品的投资集中度方面,最终落地的新规有所放宽。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从此前征求意见的“合计不得超过10%”调整为“合计不得超过20%”。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不能投资私募债、永续债等,而目前这方面投资的比较多,因而征求意见稿出炉后市场机构希望在投资范围上能有所调整扩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不过,从最终落地的新规来看,产品投资范围并未扩围。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市场机构提出的扩大投资范围、放宽估值核算规定、降低监管标准等意见,考虑到不符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要求,并且与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要求不一致,因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此类意见未予采纳。
“相比此前而言,产品投资范围缩窄,这一点对产品影响较为明显。” 董希淼表示。
现金管理类产品此前无投资久期要求,而新规在投资久期的要求上参考货币基金,限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业内人士分析,在投资范围缩窄、投资组合久期管理规定下,之前部分银行大量投资私募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基本无法操作。“不过,与公募基金相比,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相对还是广泛,这也给银行理财转型留了一定空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补充道。
投资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将实施“新老划断”
在支持银行补充资本方面,《通知》做出政策安排,允许现金管理类产品依法合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
对于存量,银行及理财公司应以《通知》发布日为基准时点,按照“新老划断”原则,严格锁定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的存量银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允许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投资不合规资产。对于增量,依据会计准则界定为债性,且剩余期限、评级等满足《通知》各项要求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合规投资。
此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已将债性的银行永续债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可合规投资。
法询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周毅钦表示,过去商业银行自营和理财资金一直是银行资本补充债的持有主力,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市场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能否继续持有部分低评级、长久期的银行资本补充债有一定的担心,这次正式稿出台后相关安排总体上缓解了市场一部分顾虑。
“一方面进行新老划断,对于已经投资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允许持有到期。另一方面如果新增投资,只要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仍然在可投资范围内。” 周毅钦表示,现阶段是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关键时期,在确保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监管部门也是软着陆处理,后续还会继续放开、引导保险资管、养老理财等长期资金合理对接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增量发行需求。
对市场冲击有限 料产品收益将缓慢下降
相比征求意见稿的过渡期至2020年底,《通知》比照资管新规过渡期顺延1年的精神,将过渡期截止日设定为2022年底。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为7.34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的比例为29.34%。新规的实施将对现金管理类理财市场影响多大?
华创证券研报指出,就不可投资AA+以下的债券而言,根据理财年报数据大致推算现金管理类产品市场调整压力在0.58万亿元左右。另外,久期限制带来的资产调整压力较大。
“《通知》充分考虑机构承受能力,审慎设置过渡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防范银行在过渡期结束前集中抛售资产出现断崖效应。”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董希淼认为,市场总体对新规有预期,且《通知》与征求意见稿相差不大。此外,过渡期拉长,整改的时间比较充裕,对市场的整体冲击有限。
董希淼进而表示,“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比货基大约高50个BP,但是投资范围缩窄后就与货基拉平。”他预计,后期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可能会缓慢下滑,最终达到与货基持平的状态,但因为过渡期比较长,因此下滑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曾刚亦表示,监管规则的落地实际是与公募基金的货币市场基金看齐。他认为,过去监管规则不一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收益方面相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优势。“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有几十个BP息差的情况可能会缩减,收益端将被拉平,这也是监管规则一致的必然结果。”
“但是在税收端方面,公募基金和债基有税收豁免,银行理财则没有,这造成另一种客观的不公平。” 曾刚补充道,下一步,在税收方面,不同产品之间的趋同可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