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区教育系统党委、非公党委、社会组织党委,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高新控股、创业中心、新城公司,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人才特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
各镇党委,区教育系统党委、非公党委、社会组织党委,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高新控股、创业中心、新城公司,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人才特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批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立足于激发各类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奋力谱写新时代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宝鸡高新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宝高新党发〔2019〕59号)有关程序规定执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质量,宁缺毋滥;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对高新区实际贡献为主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推荐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面向全区,凡在高新区区域内工作三年以上的各类人员,不受身份、职称、资历、学历和户籍限制,都可以参加评选。推荐选拔工作重点在科技型企业、教育、卫生和农村实用科技人才范围推荐,数量控制在30名左右(其中:科技型企业人才22名、教育卫生人才6名、农村实用人才2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近三年来(2018年11月1日至今)取得下列实绩之一的,可以申报区级拔尖人才。
(一)在科学研究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技术承担者或主要研制人员。
2、获市级重大科技成就奖,或获市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承担者或主要研制人员。
3、获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且在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学术造诣深,成绩显著,对我区社会科学有促进作用,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取得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得到开发应用,取得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5、在工程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以上,或获两项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研制人员。
6、在工农业生产中,研发、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业绩突出,形成了较大生产规模或推广面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市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引进和消化吸收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责任人或负责人,做出重大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7、具有高超技能,获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或省技能大赛、技术比武前三名,同时获市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第一名以上者;或职业技能水平处于省内、市内领先水平,有绝活、绝技,解决了生产、科研中关键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三)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及其它专业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8、参加课堂教学大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承担教学科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教育科研成果、人文社科三等奖以上,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育水平、教学效果同行公认,在全市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为区内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9、在文艺、新闻出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作品获市级以上有届次的文艺奖、新闻奖、综合奖、文艺节奖一等奖以上,且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10、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公共卫生事件,且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五年以上,社会影响好、业绩为同行所公认,在市内享有较高声誉,是市内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11、获市级以上专业大赛冠亚军(个人项目)的运动员;或直接培养出省级前五名运动员,且在体坛有较高知名度,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教练员。
1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工作,在专业上具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业务成果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各种获奖项目、表彰以证书为依据;同一项目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奖项;同一奖项多人获奖的,只计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高新区拔尖人才选拔由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选拔方法和程序为:
(一)公布条件。下发通知,公布推荐条件、办法和程序。
(二)逐级推荐。人选的产生,以选拔对象所在单位或党组织推荐为主,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向党工委、管委会主管部门推荐人选;也可以由各业务部门、学术团体、同行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一般首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自荐),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征求各方意见,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由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填写《宝鸡高新区拔尖人才选拔推荐表》,连同被推荐者的近三年成果证书复印件、实绩材料等,报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推荐材料包括:①所在单位党组织形成的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综合推荐文件一式2份;②《宝鸡高新区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2份;③近三年获得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推荐人选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三)审核遴选。党工委组织人社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照条件遴选预备人选。
(四)部门评审。将预备人选材料汇总后,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按系统、专业分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五)组织考察。党工委组织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和业务技术水平等情况。
(六)会议研究。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根据考察情况,对初步人选进行研究,报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由党工委会议审定,确定正式名单。
(七)社会公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公示期限为3天。
(八)命名表彰。高新区拔尖人才由党工委、管委会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任期管理
拔尖人才由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管理,主管部门配合,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实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制度。在管理期内,拔尖人才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出自己在管理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备案。
(二)实绩考核制度。拔尖人才每年12月底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报告一次工作、思想作风、生活方面的情况,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日常对拔尖人才进行跟踪考察,每年在主管部门配合下对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及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工作目标的发给全额津贴,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视情况减发津贴。
(三)联系沟通制度。建立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与拔尖人才联系制度,经常交流思想,听取拔尖人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于拔尖人才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
(四)动态调整制度。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三年,在管理期限内,拔尖人才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或不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由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提出意见,经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党工委批准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
(五)信息档案制度。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所在部门和单位每年定期将拔尖人才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进修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向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报告。
拔尖人才调出高新区或工作岗位有变动,以及有其它重大变故的,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六、奖励和待遇
列入区级拔尖人才的,在三年管理期内,享有以下待遇:
(一)自批准次月起,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拔尖人才生活补贴。管理期内去世或调离本区的,从离岗之日起不再发放津贴;
(二)任期内至少安排一次外出疗养;
(三)所在单位每年补助500—1000元书籍资料费;
(四)评定职称时可破格晋升,所在单位应优先聘任;
(五)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六)根据需要优先安排进修,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优秀评比;
(七)优先对拔尖人才科研项目进行资助。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推荐、选拔拔尖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工作,是在高新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创造性,促进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2、发扬民主。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推荐,让各类人才深刻理解这次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真正使各门类、各行业公认的优秀拔尖人才涌现出来。
3、加强引导。在选拔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才比思想、比工作、比业务、比贡献,把推荐选拔过程变成广大人才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过程,激励各类拔尖人才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推荐资料报送地址:高新大厦十楼党工委组织人社部,联系人:张冬梅,联系电话:3780035。
附件:宝鸡高新区拔尖人才推荐表.doc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