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池州市国民经济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东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东至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基层防灾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等。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东至县地跨北纬29°34-30°30′,东经116°39-117°18′。东与贵池区、石台县、祁门县接壤,南及西南与江西省景德镇市和浮梁、鄱阳、彭泽县毗邻,西北与安庆市和东至、望江县隔江相望。总面积为3250.0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3%。
东至县地处沿江丘陵平原及皖南山地交叉地带,地貌类型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汛期降雨丰沛,孕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背景条件长期存在,加之山区、丘陵地区人类工程活动越来越频繁,地质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防治形势严峻。截至2020年底,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7处,威胁的户数为405户,威胁人口1484人,财产6039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分,崩塌85处、滑坡53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4处。按险情等级分,均为小型。按稳定程度分:不稳定132处,基本稳定15处。按行政区域分,葛公镇24处,官港镇24处,花园乡10处,木塔乡26处,泥溪镇14处,尧渡镇12处,龙泉镇11处,昭潭镇7处,洋湖镇6处,青山乡5处,香隅镇5处,张溪镇3处。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东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中“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实现了地质灾害“零死亡”。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地勘队伍常年开展汛前调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发布地灾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已完成系统建设、硬件安装、人员培训等,已通过县级验收。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共完成全县香隅镇中畈村岭脚组等46处地质灾害点336户1058人搬迁避让任务,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1008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共3个,为葛公镇狮子岩治理项目、木塔乡中园治理项目、昭潭镇昭潭村王屋组马岭崩塌治理项目,现均已通过市级验收。另外,全县4处中型地灾点均已通过搬迁避让及调查评价等手段完成降级,由中型降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4.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制定并发放地灾“两卡一表”及宣传材料等;每年举办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人员培训会,参训人员共计约700余人次。
5.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更新和切坡建房数据库建设,推进县级地质灾害预警平台的搭建,不断加快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三大系统的集成,智慧防灾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8月18-21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亲临安徽考察并作出重要讲话,要求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孕育地质灾害背景条件的复杂性没有发生改变;二是气象条件依然复杂多变,极端气象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三是地震威胁依然存在,预测预报仍是世界性难题;四是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偏远山区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已成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每年5-9月,均是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防灾减灾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十四五”防灾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有待提高。地质灾害生成机理复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动态性、复杂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和手段等多种因素影响,风险隐患尚不能及时有效识别。二是地质灾害风险区亟需划定。全县尚有一定地质灾害隐患未被查明,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极端天气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地质灾害的防治难度,致使每年新发生的灾险情80%以上不在已查明的隐患点上,有必要尽快查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以提高全县风险区管控能力。三是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目前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主要依靠群测群防,监测手段较为落后;专业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多数已知隐患点没有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地质灾害何时发生的问题仍难以解决,应尽快推进智能化监测预警工作,提升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四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截至“十三五”末,全县共有崩塌85处、滑坡53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4处,需要通过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措施来消除隐患威胁。五是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仍需加强。根据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基层防灾需求,全县需快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生成机理、隐患早期识别、精准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尽快推广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六是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统筹不够,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风险亟需加强。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和信息技术,建立以“风险双控、全域整治、科技防灾”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基层防灾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大作为,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新局面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加强人口密集区、人类活动集中区、重大工程建设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升能力、降低风险。
把“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工作理念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创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技术方法,提升“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的遥感识别和调查评价能力、“什么时候发生”的“人防+技防”监测预警能力,以及基层防灾和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切实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3.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统筹东中西部,兼顾突发与缓变,全面推进各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及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部署,务求实效,努力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4.综合治理、服务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突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对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反向约束,科学安排监测预警,按照“宜搬则搬、宜治则治”原则,统筹实施好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等综合治理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5.统筹协调、群防群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着力提升基层群测群防能力,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一是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水平和早期识别能力,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二是建成新型高效群专结合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显著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大力实施搬迁避让,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四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五是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和装备保障体系,显著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六是助力构建功能全面、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的智能化,实时更新数据库,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准化和便捷化,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东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识别
项
1
预期性
1:5万县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项
1
约束性
重点乡镇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项
1
约束性
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项
1
约束性
监测预警
雨量站点建设与维护
个
14
预期性
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安装
个
55
预期性
网格化体系建设
个
1
预期性
利用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
个
1
约束性
搬迁避让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处
14
预期性
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排危除险
处
3
预期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处
10
预期性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项
1
预期性
法规建设、地灾科普宣传
项
1
预期性
信息化建设
地质灾害数据库
个
1
约束性
依据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现状地质灾害分布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和危险性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把东至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划为高、中、低三个级别(见附图1),分述如下: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葛公-木塔-沼潭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主要分布在尧渡镇东南部、葛公镇西部及南部、泥溪镇及昭潭镇东部,总面积约1007.68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以低山、中高丘为主,地形起伏大,山势较为陡峻。工程地质岩组为较坚硬一软弱片状含云母千枚岩、板岩岩组、坚硬-软弱薄-厚层状砂岩泥岩页岩为主的碎屑岩岩组,多具软弱夹层且易于风化,区内滑坡及滑坡隐患、泥石流主要发生于地形坡度较陡、残坡积物较厚的土质斜坡或冲沟。
该区现有地质灾害点93处(崩塌52处、滑坡38处、泥石流3处),均为小型,威胁251户,870人生命和3206万元财产安全。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中易发区面积1384.41平方公里。分为4个亚区。
(1)青山-官港-尧渡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1)
该区位于青山、官港、尧渡一带,面积883.82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和中、高丘,地形起伏较大,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为坚硬-较软弱片状含云母千枚岩、板岩岩组,多具软弱夹层,易于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该区现有地质灾害点39处(崩塌24处、滑坡13处、泥石流2处),均为小型,威胁94户,380人生命和2108万元财产安全。
(2)尧渡-葛公-洋湖滑坡、崩塌为主及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2)
该区位于尧渡、葛公、洋湖一带,面积271.53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和高丘,地形处伏大,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以坚硬-较坚硬中-厚层状岩溶较发育的碳酸盐岩岩组,由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该区现有地质灾害点8处(崩塌4处、滑坡1处、岩溶塌陷3处),均为小型,威胁23户,85人生命和335万元财产安全。
(3)张溪-洋湖滑坡、崩塌为主及采空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3)
该区位于张溪、洋湖一带,面积187.05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和中、高丘,地形处伏较大,工程地质岩组为较坚硬-软弱薄-厚层状砂岩泥岩页岩为主的碎屑岩岩组、较坚硬一软弱层状碳酸盐岩与碎屑岩岩组和坚硬-较坚硬中-厚层状岩溶较发育的碳酸盐岩岩组,易于发生崩塌、滑坡、采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该区现有地质灾害点3处(崩塌1处、滑坡1处、采空塌陷1处),均为小型,威胁9户,35人生命和200万元财产安全。
(4)葛公-花园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4)
该区位于葛公、花园局部,面积42.02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和中、高丘,地形处伏较大,工程地质岩组为坚硬-较坚硬中-厚层状岩溶较发育的碳酸盐岩岩组,易于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该区现有地质灾害点4处(崩塌4处),均为小型,威胁28户,114人生命和190万元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东流镇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主要分布于东流镇周边,区内现状无地质灾害发生,面积8.75平方公里。
该区地貌类型为波状平原。工程地质岩组为松散岩类和坚硬-较坚硬中-厚层状岩溶较发育的碳酸盐岩岩组等,在隐伏岩溶浅埋区,可能发生岩溶地面塌陷。
依据上述原则和标准,全县共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区、2个次重点防治区、1个一般防治区(见附图3),分述如下。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分布: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全县共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亚区,总面积为1185.90平方公里。
(1)葛公-官港-木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
分布于东至县尧渡镇东部、南部、葛公镇东部、南部,官港西部及木塔周边,面积1007.68平方公里。
该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地貌以中低山为主,部分为高丘。区内降水充沛,山高坡陡,地质构造发育,岩石风化破碎。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本区防治重点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在规划期内完成搬迁避让11处,工程治理6处,排危除险1处。重点防范城镇、学校、交通干线、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重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所在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张溪-洋湖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2)
分布于东至县张溪镇东部、洋湖镇北部,总面积178.23平方公里。
该区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貌以中低山、高丘为主,地形切割强烈,降水充沛。
本区防治重点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调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重点防范城镇、学校、交通干线、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重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地质遗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是全县地质灾害主要防治工作的区域之一,依据以上方法,共划分为2个次重点防治亚区,总面积为1139.92平方公里。
(1)官港-泥溪-昭潭-龙泉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1)
分布于东至县西南、南部,主要分布于香隅南部、官港西部、泥溪镇、青山乡、昭潭镇、龙泉镇,面积827.00平方公里。
该区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山和中高丘,地形起伏较大,岩土体类型主要以千枚岩、板岩为主。地形切割强烈,降水充沛。
本区防治重点是规范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杜绝不合理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尽量减少山区切坡建房。规划期内完成搬迁避让3处,工程治理2处,排危除险1处。重点防范城镇、学校、交通干线、重要城市工程、重要水利电力工程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尧渡-洋湖崩塌、滑坡、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2)
分布于东至县中东部,主要分布于尧渡镇东部、洋湖镇南部及葛公镇西北部,面积312.92平方公里。
该区为崩塌、滑坡、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山和低山,局部为高丘,地形起伏大,岩土体类型主要以碳酸盐岩为主。区内地面矿山开采活动强烈。
本区防治重点是规划期内完成工程治理1处,排危除险1处。重点防范城镇、学校、交通干线、重要风景名胜、重要水利电力工程、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碳酸盐岩岩溶发育区,由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可能形成岩溶塌陷。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香隅—东流—胜利—大渡口崩塌、滑坡一般防治区(C)
分布于香隅镇、东流镇、胜利镇、大渡口镇,面积762.95平方公里。
该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非易发区。地貌类型为波状平原,地形较平坦,地势开阔。岩土体类型以花岗岩、碳酸盐岩为主。主要交通线路有高铁、高速及重点水利工程等。
本区防治重点是规划期内完成工程治理1处。重点防范交通干线、大中型工矿企业、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的城市工程、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区的崩塌、滑坡灾害。
1.深化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
依托专业技术单位和科研院校建设的基于多源光学遥感和雷达大数据支持下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平台,开展无人机、中高分辨率InSAR测量、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等高精度遥感调查,获取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高精度的地表形变数据和隐患信息,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捕捉灾险情前兆和灾变信息,提前预报预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能力。
2.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全面完成东至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划定县(区)级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划。针对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迁建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
3.持续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查责任落实、查地质灾害隐患、查灾险情变化,确保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有监测人、有责任人,做到一点一案、一点一策。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患在哪里”,将新增隐患点及时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
4.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体系
积极推进各乡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助力打造省、市、县统一共用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全面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数据库更新等智能化预警、一站化管理、精准化监测,实现24小时常规预警与1小时动态预警相结合,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电话和人工传报等方式,实时、靶向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升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移动客户端,提高监测预警系统的实用性和便利性。
5.增建雨量站点
综合利用气象、水利等各部门的雨量监测资源,加强降水站点信息分析,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增建雨量站14个,基本实现风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雨量站应建尽建,逐步实现区域全覆盖。
6.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
继续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哨兵”作用,继续保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针对威胁人口较多、危险性较大、风险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布设裂缝计、土壤含水率仪、GNSS卫星定位仪、倾角计和加速度计等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实时、精准监测隐患点动态变化。2021-2025年在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陆续完成55处普适型监测设备的安装。
7.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优化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体系,继续推进“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专业地质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协同管理,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强降雨期间24小时有人值守、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强降雨期间或遭遇极端天气,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重点乡镇至少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各项防范措施。
8.对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新农村、美好乡村、特色小镇、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政策,统筹安排,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实施搬迁避让,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搬迁避让14处。
9.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极高、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经识别、调查新发现的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不宜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护、修缮等措施,确保防治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工程治理措施,及时排危除险,切实减轻灾害威胁。计划实施工程治理10处,实施排危除险工程3处。
10.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
继续依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站池州市监测站、安徽省地勘局324地质队等专业技术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团队建设,及时补充完善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驻县包乡,建立延伸至乡镇基层的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将防灾措施落实到点、到坡、到户、到人,打通地质灾害防治“最后一公里”。
11.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保障能力
加快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配置中低空数据、地基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网络、车载或船载式地质灾害技术保障系统等专业化技术装备,加强地质灾害野外用车保障,大幅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信息获取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12.推动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
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众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地质灾害防治新局面;探索构建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体系,引入社会力量有效应对灾害风险。针对全县量大、面广的切坡建房隐患,乡镇政府应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积极引导切坡建房户自查、自测、自防、自治,有效降低灾害风险。
13.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
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基于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划定更为精确和精细的风险防范区,形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机制、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力争解决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为非在册隐患点的难题。“十四五”末,全县逐步实现地质灾害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一点一区一管控”的工作机制。
14.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
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对危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景三维建模,形成多元数据高度集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全息数据库。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灾险情信息等“一张图”管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15.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资源局平台,集成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在线监测、灾险情处置和指挥调度系统,利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搭建市级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模块,实现省、市、县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分级分类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为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及时推送监测预警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加大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划分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规划实施与乡村振兴、村庄整治、生态移民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投入,形成政策措施合力,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和投入效率。积极争取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主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绩效考评机制。各级政府应将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方案进行细化,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地方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坚持巡查排查,构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及时将新发现的隐患纳入地质灾害数据库统一管理。对已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消除隐患威胁的,及时予以动态销号。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动,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搭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一线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科普和避险转移演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要我防”到“我要防”的观念转变,让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筑牢战胜地质灾害的全民防线。
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实施本规划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划解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徽省、池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划自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