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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冶镇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一、全院业务组织管理架构 院长:尹艳飞主持全院工作,推进全院服务模式医卫结合、慢病防治医防融合等工作。 分管副院长:颜军主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工作、公共卫生绩效考核、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保健工作。 公共卫生科主任:翟若涵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乡的基...
一、全院业务组织管理架构 院长:尹艳飞主持全院工作,推进全院服务模式医卫结合、慢病防治医防融合等工作。 分管副院长:颜军主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工作、公共卫生绩效考核、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保健工作。 公共卫生科主任:翟若涵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卫生室及科室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 妇保科主任:刘学芹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整体工作。 儿保科主任:董娟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整体工作。 预防接种科主任:李静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整体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科:冯跃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整体工作。 二、设置相关职能科室 整合现有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在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孕产妇保健科、儿童健康保健科、预防接种科、卫生监督协管科等科室,履行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职能。公共卫生科等相关科室隶属卫生院管理,接受费县卫健局领导及上级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 (一)设置公共卫生科 公共卫生科负责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督导、指导。同时,履行管理职能,督导、培训、考核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开展绩效应用。负责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开展项目等服务项目。其具体职责如下: 1.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统筹管理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4.组织、协调、参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5.负责组织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 7.制定全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在季度末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提交院领导。 8.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对村卫生室做到奖优罚劣。 9.完成院领导及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设置儿童保健科 儿童保健科负责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督导、指导。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其具体职责如下: 1.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2.儿童保健科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口腔保健、儿童中医药指导、必要的血常规检查、个别指导等。 3.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4.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6.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儿童保健工作的宣传、体检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儿童保健的技术操作规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7.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设置孕产妇保健科 孕产妇保健科负责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督导、指导。同时,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项目。其具体职责如下: 1.早孕检查:妇保人员通过了解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13周内到乡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孕产妇管理档案。 2.产前检查:督促孕妇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并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1—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3.产后访视:产后1周内进行产后访视并填写《母子健康手册》及管理档案。 4.产后健康检查:妇保人员督促产妇于产后42天到乡卫生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5.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6.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四)设置预防接种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督导、指导。其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本乡的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应急接种及查漏补种等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制定上冶中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计划,并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正确使用和管理疫苗,做到账苗数与库存数相符,防止疫苗浪费。 3.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并按时给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和接种。 4.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器材,开展冷链设备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5.进行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计免针对性传染病调查处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工作。 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和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7.负责开展辖区内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8.负责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向县级疾控中心上报各种报表。 9.预防接种门诊同时承担辖区内的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相关工作。 (五)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 1.协助卫生监督搪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2.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3.协助对辖区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4.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每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及各项工作制度、培训制度、督导问责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配备到位、设备设施到位、职责归位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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