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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晒”催奋进!竹溪第二批县直单位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来了

为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比拼赶超、争先进位,为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县委能力作风建设办公室集中组织14个县直单位,晾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为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比拼赶超、争先进位,为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县委能力作风建设办公室集中组织14个县直单位,晾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县人大办

一、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贯穿始终)

2.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2022年度履职监督专项评议。(2023年2月底前)

3.交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2023年2月底前)

4.启动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2023年2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二、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2023年4月底前)

2.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2023年4月底前)

3.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2023年4月底前)

4.组织开展“代表行动”。(2023年4月底前)

5.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和“双联”活动。(2023年4月底前)

6.开办第一期能力提升大讲堂。(2023年4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三、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2023年6月底前)

2.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调查。(2023年6月底前)

3.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视察。(2023年6月底前)

4.举办第二期能力提升大讲堂。(2023年6月底前)

5.开展“代表行动”。(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四、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调查。(2023年8月底前)

2.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调查。(2023年8月底前)

3.开展县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2023年8月底前)

4.开展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2023年8月底前)

5.开展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2023年8月底前)

6.开展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督办检查。(2023年8月底前)

7.开展“代表行动”。(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五、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查。(2023年10月底前)

2.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调查。(2023年10月底前)

3.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2023年10月底前)

4.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调查。(2023年10月底前)

5.开展乡村振兴暨共同缔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2023年10月底前)

6.开展“代表行动”。(2023年10月底前)

7.举办第三期能力提升大讲堂。(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六、服务常委会及有关中心工作

1.开展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检查。(2023年12月底)

2.筹备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2023年12月底)

3.对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审。(2023年12月底)

4.举办第四期能力提升大讲堂。(2023年12月底)

5.开展“突围九评”。(2023年12月底前)

6.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周松

七、基层党建工作

1.组织好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2.党组织书记为机关党员讲一次党课。(2023年9月底前)

3.开展2023年度机关党员“一诺双好”自评工作。(2023年6月底前)

4.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清廉家庭”评选。(2023年9月底前)

5.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2023年7月和12月)

责任人:曹剑

县政协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1期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5月底前)

2.举办1期政协委员培训班,实现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8月底前)

3.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6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吴晓红、姚运平、张明夫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办好“党务讲堂”,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诺双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等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汤凡、张明夫

三、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巩固“弘扬工匠精神岗位大练兵”“突围九问”“突围九评”活动成果,以“找差距、提能力、转作风、树导向”为主线,对标对表“六个明显提升”,聚焦“四个重点”,落实“五化举措”,全力打造“五硬”政协队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汤凡、张明夫

四、认真做好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下沉社区、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翁建斌、李明、罗贤刚

五、广泛开展协商议政

1.聚焦生态康养、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精准选择课题,积极调查研究。(2023年11月底前)

2.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幼教事业发展、流域综合治理、提案(建议案)办理等议题开展协商议政。(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机关办委负责人

六、推进“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

深化拓展“民意恳谈”制度,扎实推进“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在全县15个乡镇创办示范点1-3个,确保各示范点出亮点、出经验。(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机关专委会负责人

县纪委监委

一、开展政治监督工作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检查;

3.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重点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

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雷兆东、黎桂明

二、开展巡视整改及巡察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党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政治任务,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长期工作)

责任人:朱本清

三、清廉竹溪建设

协助和督促同级党委落实清廉湖北、清廉十堰建设各项措施,深入推进“1+7"清廉载体建设,增强清廉建设实效。(长期工作)

责任人:欧巧梅

四、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1.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

2.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7月底);

3.持之以恒纠治"四风"(2023年12月底);

4.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雷兆东、黎桂明

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工作情况。(长期工作)

责任人:何智伟

六、“突围九问”、“突围九评”工作

扎实开展好“突围九问”谈心谈话工作,要以问出“三个转变”为工作抓手,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事创业。(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黎桂明

七、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

把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原则思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协调机构、研判对象、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及成果运用等,聚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文化等五个分析研判维度,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黎桂明

八、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执纪问责

围绕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维稳等县委中心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责任人:何智伟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加快园区扩区调区

1.完成张家河河道改道工程评审工作,开展河道改道工程施工招标;扩区调区场平及入场道路工程施工设计提交成果并筹备投资评审工作。(2023年2月底前)。

2.确定改道工程施工单位,入场开工建设;场平及入场道路工程开展投资评审工作。(2023年3月底前)

3.场平及入场道路工程完成投资评审,开展施工招标工作。(2023年4月底前)

4.场平及入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完成,确定施工单位。(2023年5月底)

5.保证汛期前完成改道(2023年7月底)

6.桥梁工程施工完成;(2023年11月底)

7.张家河改道工程主体作业完成,附属边坡工程有序推进。(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罗显意

二、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

1.进一步完善密云大道污水管网改造。(2023年12月底)

2.完善软件设施,与第三方深化环保管家合作项目,编制以8家重点企业(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为服务对象的“一企一策”整治方案。(2023年8月底)

3.完善软件设施,与第三方深化环保管家合作项目,推进园区排水系统改造。一是编制湖北竹溪工业园污水管网“一企一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二是编制湖北竹溪工业园雨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许昌斌

三、招商引资

围绕电子及化工产业链,补全建强医药化工及智能制造全产业链条,拓展招商路径和视野,充分利用承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产业转移机遇,深化战略合作,精准引进相关上下游项目,打造医药化工和电子产业集群,落户电子产业项目2个,医药化工项目2个。(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杨君

四、项目建设

全速推动新旺化工中试基地项目、钒电池全产业链、蓝钻锂离子电解液、电子特气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所有项目建成投产见效。(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善平

五、技改提能

积极联系对接科经局,推动在园化工企业悦诚二期、溪润竹二期、巨成医药扩能增产;支持瑞城水泥第四代篦冷机降碳改造。(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芳芳

六、抓好党建工作

1.做好园区机关作风能力建设工作,定期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进行短期挂职锻炼,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实干实为能力。(2023年12月底)

2.大力开展“违规吃喝”整治工作,确保全年无“违规吃喝”问题发生。(2023年12月底)

3.抓好园区内非公党建工作,每月下发非公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每月下沉非公党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党建活动,做好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2023年12月底)

4.全面落实县委“突围九评”工作安排部署,定期按要求开展自评、互评,及时与企业沟通,做好服务对象外评,将企业对干部的评价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善平

偏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一、落实好辖区林长制工作

3月建章立制,划分区域。每月20日前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任务。(贯穿全年)

责任人:张安平

二、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推进、上争项目

1.新引进招商亿元项目1个,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审计验收。(2023年12月底前)

2.瓦房河村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3月底前完成项目入库,12月底前完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23年12月底)

3.上争生态文化科普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支持,总投资额1500万元,5月份以前完成项目科研、总体规划设计文本,积极向发改部门申报立项。(2023年5月底前)

4.上争濒危野生植物保护项目,争取中央政策投资支持,总投资150万元,6月份之前争取省林业局项目入库备案。(2023年12月底前)

5.启动申报偏头山森林公园第二个十年规划(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明安成、张安平

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

1.做优生态农业,提档升级九个凸、大茅坡茶园改造436亩。(2023年12月底前)

2.挖掘生漆历史资源,壮大生漆基地,巩固发展生漆1000亩。(2023年12月底前)

3.争取中药材支持政策,扩大决明子、芍药、茯苓等珍贵药材种植面积200亩。(2023年5月底前)

4.生产香菇20万棒。(2023年6月底前)

发展种植银杏树50亩。(2023年4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华

四、营造林工作

补植补造、四旁植树。(2023年5月底前)

森林抚育5000亩。(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华

五、林业项目工作

1.组织实施“双重”项目。(2023年12月底前)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3.完成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4.森林康养试点单位创建。(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华

六、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抓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岗位大练兵”,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3年12月底前)

2.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3期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所联系包联村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不少于2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明安成、李炜

七、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1.围绕深化文明县城创建十大行动,做好文明单位申报和网报资料报送工作。(申报根据创文办通知,资料一季度一报)

2.围绕文明旅游、绿色环保、企业助农、文明劝导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炜

八、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中国梦、形势政策宣传、爱国主义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1次红色教育基地观摩学习活动,接受革命精神洗礼;组织1次“清廉竹溪”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2023年7月底前);

组织好“最美森林公园”专题片拍摄。(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炜

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局党委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3年12月底前)

2.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2023年9月底)

4.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2023年12月底前)

5.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突围九评”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程毅

十、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

召开党委会对我局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撰写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上报县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将自查问题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内容。(贯穿全年)

责任人:程毅

县委政研室

一、强化党建工作

1.制定《县委政策研究室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按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2023年2月底)

2.深入开展“一诺双好”争创、半年初评、年终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23年12月底)

3.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每周一晚夜学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各12次,其中开展集中研讨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2023年12月底)

4.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双报告”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章新、程清芳

二、加强作风建设

1.制定《县委政研室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五强五比五提”为抓手,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2023年2月底)

2.深入开展“突围九评”工作,召开“突围九评”工作专题会,组织机关干部填写竹溪县干部职工“突围九评”调查问卷,开展干部自评、互评、外评、单位互评。(2023年2月底)

3.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2023年6月底)

责任人:李章新、程清芳

三、完成文稿起草

完成县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情况汇报、县委重要文件等文稿起草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章新

四、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撰写3篇以上调研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章新

五、推进重点改革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10个重点改革项目,培植改革典型,及时总结推介改革亮点,力争在市对县考评中争先进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唐勇

六、做好财经工作

督促落实县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全年编印《财经与改革信息快报》80期、《财经信息专报》180期,为县委经济决策提供依据。(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唐勇

县委编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利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工作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每月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政策文件,并广泛开展专题研讨和宣讲。(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柏国宾、周宇

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

制定县委编办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年2月中旬前)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问题“问诊会”;(长期坚持)年底开展1次“红黑榜”评比;(2023年12月底前)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突围九评”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柏国宾、周宇

三、基层党建工作

1.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

2.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

3.开展书记述职1次;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

5.开展“三会一课”(书记讲党课1次,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

6.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做好基层党建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柏国宾、周宇

四、开展机构编制“五重”工作

拟订“五重”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月上旬)

分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2月上旬)

分项目组织开展调研;(2023年2月中旬-3月底)

拟订项目框架;(2023年3月中旬-4月中旬)

组织开展项目论证;(2023年6月前)

进一步完善项目并对上沟通汇报;(2023年6月底前)

修改完善并组织实施;(2023年6月-8月)

项目参选、总结。(2023年9月前)

责任人:刘晓彦、吴运宝、周宇

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

深入开展调研,持续做好党政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部署推进)

责任人:刘晓彦、吴运宝、周宇

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提升大数据平台信息化水平

1.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完成202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2023年3月底前)

2.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面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长期坚持)

3.加强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应用管理,全面规范用编核准以及人员上下编。(长期坚持)

4.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做好大数据平台升级。(完成时间根据省市通知)

责任人:吴运宝

七、围绕共同缔造,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长期坚持)

责任人:马礼波

县民政局

一、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一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5月底前)

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月底前完成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是每月坚持;二是按组织部要求时间节点落实)

3.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或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

责任人:周艺、邹建华

二、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

1.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持续推进“突围九评”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持续抓好活动开展,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县委要求长期坚持)

3.全力抓好能力作风建设。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周评工作、月晒业务、季评成效、年硬结算”为载体,实现“作风转变、能力提升、事业发展”目标。(按县时间节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人:周艺、邹建华

三、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工作目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提效。推动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事项全部下放乡镇工作。(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毛鸿全

四、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1.完成县殡仪馆迁建(船形寨)项目和骨灰堂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并完成装修工程的20%。(2023年12月底前)

2.完成县老年养护中心和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并启动装修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罗刚、毛鸿全

五、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完成3所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2023年11月底前)

2.在沿线乡镇建设3个老年人“幸福食堂”试点。(2023年9月底前)

3.在全县15个乡镇完成465户适老化改造任务。(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毛鸿全

六、持续推进殡葬改革

1.在乡村振兴重点村和共同缔造示范村新建至少10个农村生态公益性公墓。(2023年12月底前)

2.持续开展城区文明治丧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取缔在城区街道、小区、家属院等公共场所开展治丧活动。(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责任人:罗刚

七、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推动社会救助事项下放乡镇工作。(2023年10月底)

2.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两补”及纾困政策,助推养老事业转型发展。(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毛鸿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全面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责任,抓好支部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突围九评等活动落实,全面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大力整顿违规吃喝,提升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贺艳声

二、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2023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10000户。(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段传东

三、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抽检604批次、食品快检1200批次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谌德军

四、药品安全工作

2023度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化妆品)抽检及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任务。计划药品(化妆品)抽检50批次、上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00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0份、药物滥用报告4份。(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石磊

五、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儿童及老年用品开展监督抽查,2023年计划抽检工业产品110批次。(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王大材

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推进县域内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气瓶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2023年8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万孝群

七、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

按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要求,全面准备,提质增效确保复审顺利通过。(2023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谌德军

八、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2023年组织市场主体制定地方标准2个以上,并备案通过1个以上,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段传东

九、支持食品生产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

帮助支持食品生产小作坊提档升级,2023年食品生产小作坊提档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5家以上。(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段传东

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实施细则,全面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机制作用,及时纠正、防止各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消除制度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奇桥

县信访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班,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主讲,实现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2023年2月15日前)

2.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童海荣

二、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1.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每月举办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积极创新,形成本局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大讨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改进举措,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抓好整改提升。(2023年6月底前)

3.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办好“党务讲堂”(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孟臣君

三、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1.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制定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方案,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会议期间不发生进京上访等情况,“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3月底前)

2.完成年度信访工作任务,提升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及时受理率、参评率和满意率,每月通报数据,确保指标达标,实现信访工作创先争优。(2023年12月底)

3.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落实领导包案。梳理2023年度重点信访事项,纳入领导包案化解,每月督办化解进度,提高化解率,年度内化解销号。(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彭俊

四、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和“突围九评”工作

1.开展问题大排查。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和纪律作风四个方面和“突围九评”九个评议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问题清单。(2023年2月底前)

2.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明确的整改事项,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总结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效果清单,抓好整改提升。(2023年3月底前)

3.围绕理论学习、业务知识等方面,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2023年12月底前)

4.强化“突围九评”结果运用。通过“突围九评”工作及时发现好做法、好典型,发现问题和落后对象,及时总结,先进带动后进,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童海荣

五、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深入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相关精神及文件。(2023年6月底前)

2.开展自查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梳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违规吃喝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2023年5月底前)

3.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巩固活动成效。(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孟臣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2期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5月底前)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礼建

二、认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以上,深入推进局党属支部规范化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礼建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推进“突围九评”及成果转化运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职工实现能力提高、作风提升、工作提质目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礼建

四、稳岗就业暖商行动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春风行动”;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组织3500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600人;发放创业贷款1亿元;新增返乡创业460人,带动就业1100人。(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陈俊

五、零工驿站扩容计划

在县城社区新建3个零工驿站,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为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司机师傅等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贴身、更有温度的服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俊

六、完成社会保险扩面计划

聚焦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扩面,力争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完成2023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1772人。(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玉梅、陈俊

七、持续加强基金监管能力

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处置和经办内控管理,充分运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系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基金违法行为。对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和县级经办机构开展一轮社保基金现场检查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礼建

八、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1.制定出《关于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2023年3月底)

2.将全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规范后的基础绩效工资审批到位。(2023年7月底)

责任人:明昌春

九、“两指考核”

社保和就业各项指标完成率达100%,考核排名进入全市第一方阵。(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玉梅、陈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优化空间格局,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1.完成县、镇(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23年6月底)

2.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2023年12月底)

3.完成《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编制任务。(2023年3月底)

4.完成《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竹溪县城风貌品质提升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推进城区建设。(2023年12月底)

5.全力做好县域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长期坚持)

责任人:张安荣

二、强化项目建设,实施、上争一批行业项目

1.完成2023年承建的9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

2.全力谋划上争县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1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2023年12月底)

3.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实现交易1000亩,争取资金3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国斌、刘少华、徐志雄

三、服务发展大局,实现精准保障

1.重点做好金铜岭工业园调区扩区、十巫南高速、南北水系连通、水美乡村、共同缔造试点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长期坚持)

2.完成兵营镇颜儿沟矿区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出让工作,保障十巫高速建设。(2023年12月底)

3.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自然资源登记制度。(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周天斌、刘少华、李国斌

四、完善防治体系,严守安全底线

1.完善地灾综防体系建设,提升各部门、乡镇的统一调度水平,完善汛前、汛中、汛后防灾减灾工作机制。(长期坚持)

2.从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全覆盖、地灾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全覆盖、地灾应急演练同步开展全覆盖、地灾巡查排查全覆盖、值班值守及灾情速报体系全覆盖。(长期坚持)

3.进一步提升智慧防灾水平。(长期坚持)

责任人:徐志雄

五、聚焦服务惠企便民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全程代办”活动,全面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不动产权宗地分割”、“拿地即开工”、“多证同发”、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办理等7项改革。(长期坚持)

责任人:程宏钦、周天斌

六、加强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能力转作风

1.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探索开展“岗位+实践大比武”、“突围九评”活动,开展党员干部正思想、理思路、提要求、定目标、搞培训、抓监督、兑奖罚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干事创业、攻坚克难能力,引导全系统干部转作风、提能力、出成绩。(长期坚持)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全系统党风廉政底线,坚持领导带头,推动违规吃喝专项问题整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严里走,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风正气。(长期坚持)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书记赛党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机关“六化”管理模式,提升党建价值成效。(长期坚持)

责任人:连胜国、徐志雄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一、筑牢堡垒工程,建强政治机关

抓实党的理论学习,分级分类开展至少2次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加强改选后14个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探索党建与业务联合评价机制,强化一体监督效能,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2023年10月前)

责任人:李东

二、稳固收入底盘,服务经济发展

深入了解经济运行情况,主动跟踪宏观税收政策变化,精准研判税收收入走势,依法科学制定组织收入;加强税费征收数字化、信息化监管,提升收入质量。力争全年完成税费收入4.5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吴恩魁

三、坚持服务为本,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办”“一站办”,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进一步减资料、优流程、提速度、增效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报得更简、跑得更少、等得更短;力争优化营商环境县域排名进入第一方阵;优化招商引资举措,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主观能动性,力争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名进入前三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吴恩魁、杨云飞

四、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执法精度

深化拓展“首违不罚”智能化先行区创建成果,建立智慧税务平台;强化执法监督,推进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推进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全过程,不断提高权力运行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力争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排名进入第一方阵。(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瞿世全

五、推进精细管理,完善治理体系

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2023年10月前完成整合岗责职能、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推进税费集成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税费口径一体化解读机制,增强政策确定性及纳税人公平体验感;做实税收风险应对,建立税费种、行业、内外部门相连接的立体质量风控体系格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瞿世全、郭元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推动机构实体化、职责明晰化、人员专业化,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担当实的优秀税务干部。(2023年6月前)

努力营造系统提能力转作风工作氛围,由机关工会牵头建立各类兴趣小组,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唐昊

七、把牢政治方向,守牢廉洁底线

持续加强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贯彻省市县关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荐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税务系统全年不发生任何一起违规违纪行为。(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张天坤

八、抓实抓细突围九评专项工作

结合县委突围九评工作,结合税务系统数字人事系统和绩效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开展评议工作,抓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每月开展)

责任人:唐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竹溪县南大桥扩建及跃进桥、西关桥加固项目。(2023年6月底)

2.完成县城无障碍设施项目建设。(2023年4月底)

责任人:杨声富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完成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张勇

三、保租房任务

全年完成2764套房源筹集,10月底全部配租入住。(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张勇

四、建筑业产值

全年实现48亿元,力争50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俊

五、建筑企业培育

全年确保1家,力争2家“入规”。(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俊

六、污水处理

完成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2023年6月)

责任人:向华

七、乡镇污水废液储存间

建设完成乡镇污水废液储存间。(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向华

八、农村危房改造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危房出现一户,改造一户。(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 黄凯

九、村镇建设工程

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验收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 黄凯

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党的建设

1.每季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主题党日1次,每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住建相关工作至少1次。(2023年12月底)

2.每季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次,每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少于1次。(2023年12月底)

3.深化“突围九评”工作,在县委统筹领导下常态化开展好“突围九评”工作。(2023年12月底)

4.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违规吃喝专项问题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在县委统筹领导下完成重点党建工作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余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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