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发会讯】为了弘扬中华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探讨以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4月18日下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法律部联合主办了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讨论会。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教...
【中国绿发会讯】为了弘扬中华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探讨以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4月18日下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法律部联合主办了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讨论会。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讨论会汇聚了众多关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专家、学者、律师、志愿者等,大家的积极参与和热烈讨论,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深入推进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他特别指出,对于大家提出的许多问题和建议都非常值得重视与思考。此次讨论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积极进展,也为未来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同时,他也希望未来能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文化遗产保护,共同为保护和传承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贡献力量。
今天,大家的发言和回应都展现出了很高的水平,回答问题也非常坦率。我们讨论的是一个意义非常重大而又非常专业的问题。中华民族有这么长的历史,中华文化的保护在全世界都是排在最前列的。如果没有文化保护,那就难以进行文化传承和建立文化自信。我们之所以要保护这些历史文化,是因为这些祖先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无比宝贵。今天的讨论也非常专业,因为公益诉讼就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然后公益诉讼里又有很多种类的诉讼。但我们只讨论一个问题,就是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虽然这是一个相对小众的话题,但大家的态度非常认真。
参与今天会议的,有来自不同部门、行业的专家,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官员、学者、律师以及社会组织成员等,他们的参与让这次会议更加丰富多彩。原计划现场只有20人左右,但实际上现场人数达到了50多人,网络上的参与者更是达到了790多人。这充分说明了全国范围内对我们这次会议的关注度非常高。而且大家的发言、讨论都非常踊跃,几乎没有停歇。
今天会议讨论的内容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诉讼的问题,既让大家了解了一些实践中的公益诉讼案例,如第一个环节大家就讲了实践现状,而又了解了一些具体的案例,还提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另外,大家也从理论的角度探讨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仅律师在这方面讲了许多案例,而且专家还作了理论方面的探讨,法官、检察官则讨论了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立案问题、司法审判的问题。各位发言人都认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是非常必要的,具有法律依据,十分可行。
在讨论中,大家也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当中存在的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包括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的法律界定问题。律师和学者的观点有所不同。东关街作为不可移动文物是不是能成立,刚才王云霞教授也提到说要分不同的情况。这说明我们的法律规定还不是十分明确,社会组织作为原告取证,还存在许多困难。另外,地方经济发展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冲动往往是不顾文物的保护。因为一些文物可能显得破破烂烂,比如古建筑在那儿立着,既不美观,也带来不了多少经济价值,所以文物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会有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当然,有些矛盾也不是不可调和。例如有些文化街区,改造得好的话也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为国家创造财富和为地方提供发展机会。
地方领导的文化素质也直接影响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的领导会觉得,这些旧的建筑全拆了,建成现代化的新设施,才能够吸引游客,创造效益。其实许多人参观游览,不是要去看你那个被改造的不像古建的建筑物。保护、修复古建筑“修旧如旧”应当是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如果都是现代化的建筑,像摩天大楼,现在哪个地方看不到,为什么一定要到你这里来。人家就要看那个旧的建筑。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地方领导的文化素质,让他们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知道如何保护文化遗产。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加以解决的。
我们的讨论也为今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开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例如王云霞教授就提出,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要比民事公益诉讼更重要。因为一些不可移动文物的破坏大多数是地方政府乱作为和有关行政部门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如果能够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监督,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整改,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在这方面,已经不是社会组织能够做到的,因为社会组织只能提民事公益诉讼,这就需要检察院要发挥作用了。有时候,检察院发出一个检察建议比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还有效,有关部门很害怕来自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压力,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当然也不能忽视社会组织的作用,它们都是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
另外,我们还需要改革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的机制。合理的机制不仅能够促进检察机关自己提起公益诉讼,同时还能够鼓励检察机关作为支持单位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很多时候,检察机关虽然有权力,但是社会组织也有它的优势,比如像王文勇律师讲的,可以给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等等。所以,应该分别发挥检察院和社会组织各自的优势,这样才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公益诉讼的顺利、有效地开展。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使得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能有更好的合作与互动。最后,对今天现场线下各位嘉宾对本次研讨会议的关注和积极的参与,对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的良好合作与配合,特别是对嘉潍律师事务所所提供的良好的会议场所、设施以及其他条件、会议志愿者服务者的辛勤工作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希望我们以这次会议为起点,加强交流和相互支持,把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推向一个新阶段,让我国的文化遗产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大放异彩。
谢谢大家!
文 | 王灿发
审核|王文勇
排版| 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