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存款
银行定期存款分为存单、银行卡、存折三种方式,主要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存本取息五种,是在银行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内的理财产品,保本保息。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银行破产存款超过50万的,最高可以获得50万的赔偿,这个50万是包含利息的,存款不足50万的,实行全额赔偿。
2、大额存单
本质上也是定期存款,受存款保险保障,保本保息。
3、国债
虽然国债没有明确说明保本保息,不过国债作为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被称为无风险利率,也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产品,出现亏本的可能性较小。尤其是我国国债,违约还没有出现过,风险非常低,算得上保本保息。
4、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在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存款收益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存款保本保息,另一部分金融衍生品收益是不确定的,有的银行会约定保本。
5、保本基金
是指投资人在投资契约到期时,可以收回投资本金至少某一约定百分比的基金,保本型基金投资标的,通常是风险最低、获利相对也较少的投资工具。
保本基金是可以保本的,但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多数基金申购不保本,认购才保本。须持有一定期限,中途赎回不提供保本。保本仅限于投资人持有到期的基金,如果提前赎回,基金公司是不承担任何保本义务,可能遭遇本金损失风险。保本型基金所设立的保本期一般为2-3年。
6、储蓄险
是一种保险产品,它提供本金保障,同时可能有一定的收益。这类产品受到保险法和合同法的保护,即使在保险公司倒闭的情况下,也有相关政府部门接管并提供保障。
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风险提示。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步骤一: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步骤三: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此类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惕。
二、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
三、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总之,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原标题:《保本高息、专家内幕、投资返利…都是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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