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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骨科医院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贫困患者保障措施 (一)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患者在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开通贫困人口就医 “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同时,(市、县、乡)医疗机构对参合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由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贫困患者保障措施 (一)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患者在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开通贫困人口就医 “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同时,(市、县、乡)医疗机构对参合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由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结算。 (二)减免相关医疗费用。对持《贫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实施“四免一减”惠民政策,即免收门诊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救护车接送费。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个人合规自付部分,医疗机构给予10%减免。 (三)扎实开展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市属和各县(市)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村。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贫困村开展巡回义诊,义诊要覆盖所有贫困村。县级和市级医院每年要开展1-2次对口支援,提供疾病诊疗、健康体检、指导康复等专项帮扶服务。针对需求,为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解决贫困群体实际医疗需求。各医疗队要制作发放包括一般常用药品、就医指南、健康宣传材料等内容的“健康大礼包”,以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 (四)优先录用贫困家庭毕业生。对贫困人口家庭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招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方便贫困患者就诊措施 (一)贫困人口就诊时请出示《贫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在咨询台处进行登记,并保留就诊者《贫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复印件。(填写郑州市骨科医院贫困人口门诊费用减免登记表) (二)填写个人信息办理就诊卡,有身份证时可以直接到门诊收费窗口办卡或在自助机上办理。 (三)分诊台为病人进行分诊,根据减免表为病人免去挂号费。 (四)各诊室医生接诊病人,免收挂号费。 (五)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就诊的贫困人口患者,根据治疗情况,免门诊注射、换药、救护车接送费等门诊费用。并在门诊咨询台进行登记备案。 贫困患者门诊就诊流程 出示《贫困人口健康保障证》 ↓ 填写个人信息办卡、 有身份证患者可直接在自助机上或收费窗口办卡 ↓ 分诊台分诊(免挂号费) ↓ 各诊室医生接诊 ↓ 免注射费、免换药费 注意事项:根据治疗要求,为病人免去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救护车接送费,并在门诊咨询台进行登记备案。 健康扶贫惠民措施 (一)、“一个证” 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个“健康保障证”。 (二)、“两个覆盖” 1.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2.贫困村义诊巡诊全覆盖 (三)、“三个一批” 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四)、四类保障”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大病医疗保险 3.困难群众补充保险 4.民政救助 (五)、“五种台账” 1.健康保障证发放台账 2.签约服务台账 3.健康体检台账 4.健康档案台账 5费用减免台账 (六)、“六优先” 1.优先签约服务 2.优先健康体检 3.优先就诊 4.优先慢性病鉴定 5.优先入住“爱心病房” 6.优先录用贫困家庭医生毕业生 (七)、“七免一减” “七免” 1.免门诊挂号费 2.免注射费 3.免换药费 4.免救护车接送费 5.免缴住院押金 6.免费健康体检 7.免县、乡级医院住院起付线 “一减” 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医疗机构给予10%减免。 (八)、“八加强” 1.加强督导 2.加强宣传 3.加强义诊 4.加强通报 5.加强以查促改 6.加强“慢性病”和“两癌”筛查 7.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 8.加强“爱心保健箱”配发 (九)、9种大病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 4.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 5.食管癌 6.胃癌 7.结肠癌 8.直肠癌 9.终末期肾病 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实行单病种付费,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 (十)、慢性病“两兜底” 我市确定37种慢性病病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1.免缴慢性病鉴定体检费用 2.免缴门诊医疗费用 37种保障病种。1.恶性肿瘤;2.异体器官移植;3.造血干细胞移植;4.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5.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6.精神分裂症;7.系统性红斑狼疮;8.强直性脊柱炎;9.帕金森氏病;10.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1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型心脏病(非隐匿型者);12.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13.类风湿性关节炎;14.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1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6.结核病;17.肺间质纤维化;18.慢性心力衰竭;19.慢性丙型肝炎;20.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21.视网膜静脉阻塞;22.高脂血症;23.前列腺增生(中、重度);24.血管性痴呆;25.肾病综合征;26.抑郁症(中、重度);27.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8.终末期肾病;29.血友病;3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1.Ⅰ型糖尿病。32甲状腺机能亢进;33.耐多药肺结核;34.再生障碍性贫血;35.苯丙酮尿症;36.非小细胞癌;37.胃肠间质瘤。 协作共建部 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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