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8.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9.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
7.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8.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9.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三、在校活动安全
10.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11.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12.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13.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14.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防溺水安全
15.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16.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17.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五、心理健康
18.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19.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20.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认识滥用含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和“笑气”(又称一氧化二氮)等非列管物质的严重危害,注意防范“提神”“减肥”“不上瘾”“无毒害”等名义的引诱吸毒骗术。
21.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六、家校协作
22.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23.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孩子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萝卜刀”、激光笔、低俗手办等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
24.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遵循素质教育理念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孩子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促进其全面发展;尊重个体差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多尊重多理解,加强平等沟通,讲究教育方式方法。留守儿童家长应定期与孩子保持联系,给予关心关爱。
25.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6.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27.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