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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长期向好”底层逻辑将更加稳固以市场化法治化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

【摘要】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金融作为重点领域推进重大改革的一年。建设金融强国,必须推进中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金...
【摘要】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金融作为重点领域推进重大改革的一年。建设金融强国,必须推进中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金融市场交易应该提升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稳中有降。同时,构建金融法治工作的大协同格局,应促进金融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为降低融资成本创造信任软条件。由于国内和国外的货币金融环境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需要通过落实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市场化和法治化来完善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和功能。 【关键词】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强国 市场化 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在2023年11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国金融的战略地位和未来走向得到了重要定调,强国建设需要金融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同时,会议还要求落实金融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到金融领域作为重点领域的重要性。金融系统要落实已经谋划确定的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全局注入强大动力。 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经济环境面临着日益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性的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强调,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呈上升趋势。从金融角度看,金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众多,且相互交织、相互影响,部分问题和矛盾已经突显,亟需在短期内解决。同时,金融领域还存在尚未完全暴露的风险隐患,数量较多。实体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固然受到国际环境和逆全球化的影响,但也反映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效果有待提升。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疾尤其是一些显而易见的乱象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面对日益严峻的发展困难,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显得薄弱,亟需完善和加强。 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挑战,需要提升经济金融循环的质量和水平。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视角,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更加注重做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金融系统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在可能“进”的地方,可能“立”的地方,多进一点,多立一点,该破的地方在立的前提下要坚决破,努力以金融系统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 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指向 从市场视角来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指向至少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金融市场建设层面。需要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市场。要全力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继续增强信心和改善预期。发挥各方合力,加强对金融市场风险的综合研判和监测预警。激发金融市场主体内生稳市动力,优化金融市场利益分配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一流金融机构建设,把促进投融资动态平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投资端改革,推动健全有利于中长期资金进入金融市场的政策环境,引导投资机构强化逆周期布局,壮大“耐心资本”。要制定实施金融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大力度支持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提高参与金融市场实体企业的质量,鼓励这些实体企业聚焦主业、做优做强。要深化多层次金融市场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市场格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金融交易所。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稳步推动债券市场扩容提质。要聚焦建设农业强国、制造强国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探索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作用,助力提高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有序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构筑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体系。要扎实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市场政策框架落地实施。 市场经济中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层面。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经济离不开金融,稳经济、稳就业就要稳金融、强金融。面对金融乱象需要规范和限制的不是金融本身,而是不合理的金融行为。金融健康运行和发展的关键在于规范其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核心是建立市场经济规范的运行轨道。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统筹有效金融需求和有效金融供给,增强金融循环动力和可靠性,实现金融循环的畅通无阻。金融高质量发展,同样离不开商品市场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两端动力强劲、总体匹配,动态平衡、良性互动,离不开着力扩大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商品市场供给和需求失衡错位、循环不畅,是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的根源之一。当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时,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才会有利于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共同发展。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高水平规律性认识的层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从金融高质量发展角度,“五个必须”也是对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市场化指向在更高水平的总结。社会主义金融要比资本主义金融更有质量和效率。为此,要在金融领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金融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国金融发展是高水平统筹供给侧和有效需求的金融发展,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为此,要与超大规模商品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优势衔接,提升金融循环质量和水平。我国的金融发展是内生发展动力更为充沛的金融发展,为此,要统筹推进金融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金融对社会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激发和增强金融发展的活力。我国的金融发展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为良性的互动。为此,要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高水平安全,以金融高水平安全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发展和安全要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借鉴平行领域改革开放经验的层面。2023年是其他平行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年。这些平行重点领域的改革开放走在了金融系统的前面,市场化已经被提升到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的新高度。这些平行重点领域未来的发展规划为金融领域未来的高质量、市场化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照。比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未来要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和制度体系,要推进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增强对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吸引力。再比如,作为畅通我国经济大循环的强大引擎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长三角区域要从体制机制上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要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平行重点领域已经在市场化方向上开展了前沿性的探索,值得金融领域借鉴。金融系统未来既要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也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体系,金融部门要推进开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增强对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的吸引力。金融系统要从体制机制上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为金融要素合理配置提供制度保障,未来要努力打破制约创新要素流动的金融壁垒。 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金融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相关法律是金融活动的准绳。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法治工作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要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金融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金融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加强金融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法治理论体系。具体地,金融领域的法治化至少包括五方面的涵义: 一是有法可依。要加强、健全和完善金融各领域立法。要坚持金融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要把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深化金融立法工作。 二是依法合规。这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各类金融机构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金融强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加强诚信建设,为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积极发展金融法律服务。要强化合规意识,引导我国金融机构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第二个层面是依法监管,在有法律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来加强监管。要建设协同高效的金融法治实施体系,提升金融执法司法效能,推进金融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司法公信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全国政协要加大金融法治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 三是严格执法。就是要实行严格的违法惩罚制度,用“长牙齿”措施来实施金融法规。分级落实各级党委和金融主管部门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合力。必须始终坚持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金融法规制度,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做法和经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金融主管部门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尽责。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机制,把开展防范化解风险与推动金融工作法治化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四是加强金融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金融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金融法治工作队伍。金融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金融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五是全面提升依法维护金融开放安全能力。法治同金融高水平开放相伴而行,金融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在金融扩大开放中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要完善公开透明的金融法律体系,维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金融新体制。 金融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金融发展、金融开放和金融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金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金融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如何应对国内外货币金融不确定性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金融作为重点领域推进重大改革的一年。以下进一步从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视角,提出关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一些思考。 第一,如何看待外部货币金融环境不确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我们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从外部货币金融环境来说,自2017年以来,全球通货膨胀形势出现分化,美、日、德、韩、意、法、英等发达国家的核心通胀与我国核心通胀之间差距拉大,虽然2022年9月以来差距有所缩小,但依然存在明显差距。全球通胀分化现象自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便鲜有出现。之所以称之为罕见现象,而非唯一现象,是因为在1976年之前,日本与美国的核心通胀也曾出现过短暂的分化现象,但随后便消失无踪。 2022年9月,美国的核心通胀率为6.6%,中国的核心通胀率为0.6%;到2023年10月,美国的核心通胀率降为4%,中国的核心通胀率仍为0.6%;日、德、韩、意、法、英等发达国家的核心通胀率基本与美国的核心通胀率正相关,与中国的核心通胀率差距拉大,且呈负相关。全球通胀分化反映了逆全球化带来的影响。逆全球化的外部环境虽然不会改变国内经济向好的趋势,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内经济发展的困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国内经济的问题归纳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面对国内国外、经济金融的压力,我国经济2023年前三季度仍然保持了5.2%的增速。在这一实践基础上,我国金融和经济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增强信心和底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从金融角度,一方面,以积极的“进”的落实行动和改革成效来促进金融高质量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在全球化、开放的市场经济和国际经济秩序内先站稳脚跟、树立声誉,不断探索金融开放、发展和安全高水平统筹的规律性认识。 第二,如何理解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在应对国内货币金融环境的不确定性挑战时,货币供应量管理是一项关键手段。此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包括对全社会货币总量的有效管理,并应通过法规和法定程序对其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货币供应量应与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相较于以往未提及预期概念的情况,价格水平预期的提法更加严谨。货币供应量增速在原则上受到约束,确保与经济增长增速和通胀预期保持一致。2023年11月,我国核心通胀率为0.6。需要指出的是,通胀率较低并不等同于通胀预期降低。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变化反映了多个重要因素,包括供给冲击、需求扰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质量、政策效力和经营主体的活力。通胀预期数据则区分了未来物价上涨和未来物价下降两种状态。按照惯例,中国人民银行在2023年7月初发布了2023年2季度的居民通胀预期数据。随后,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了2023年6月份的事实通胀率数据。按照惯例,央行会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事实通胀率数据发布之前数日(通常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3号)发布居民通胀预期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的通胀预期季度数据是文献采用最多的中国通胀预期数据来源,该数据时间跨度长、涉及调查对象(储户)人数多。央行通胀预期季度时间序列开始于2001年1季度。央行的该项调查在我国50个城市的400家银行网点各随机抽取50名储户,共计20000名储户被选为受访者。未来物价预期指数是被问卷调查居民对下季物价判断的扩散指数。该指数的计算方法是,排除选择“看不准”部分,分别计算认为下季物价“上升”与“基本不变”的居民占比,再分别赋予权重1和0.5加总。2023年第二季度最新的未来物价预期指数数据现已公布,该季度未来物价预期指数为57.7。自2001年第一季度披露该数据以来,共有90个观察值,有15个观察值低于58。这说明,最新的居民通胀预期并不是历史上最低的,居民对未来的通胀仍有一定的预期。2024年经济增速预期为5%左右,2023年11月我国M2增速同比为10%,这表明货币政策对通胀的长期预期约为5%。在目前物价上涨幅度较低的情况下,2023年6月的居民通胀预期低于长期水平。回顾2021年4月我国M2增速同比为8.1%,货币政策决策者可能当时更加重视通胀预期数据。 第三,以落实金融体制改革的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落实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就是对金融系统各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改革。在以往的金融体制实践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基础上,我们逐渐探索形成一些重要的认识。这就是坚持党对金融体制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把金融机构改革作为重点,坚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法规化。 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系统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抓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要雷厉风行抓落实,统筹把握时度效。要求真务实抓落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四,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多个视角。为了推动金融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采取措施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稳中有降。从三个视角对这一目标进行考察:首先,对于那些推高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中介,交易者应该逐步减少对这些中介的依赖,转而通过市场或较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中介来完成交易。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其次,现代金融监管的核心是透明度监管。金融产品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化产品,因此降低融资成本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透明度监管可以提高市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后,降低融资成本需要提高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程度。法治化可以为提升金融体系内部的信任程度提供条件。金融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应该促进金融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为降低融资成本创造信任软条件。这样可以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稳中有降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逐步减少对高成本中介的依赖、加强透明度监管以及提高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程度,可以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强作重要讲话》,新华社,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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