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其59岁母亲彭大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市泽口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时,被引导稀里糊涂将钱“存”入了保险公司账户。其母不识字,原本是去存钱的,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存银行与买保是一样的,结果谁知道在今年8月31日,彭大妈想取出两万元时,发现只能取回九千多元。
大妈称不识字,银行工作人员称当时不知道?
很多人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连产品都没看过就签名了。回到家后,理财合同往抽屉里一丢就没再管过……
从合同订立上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
首先,储银行工作人员向彭大妈销售保险的行为,邮储银行是属于存储金融机构,但是它又从事保险销售代理行为,若存在误导(储蓄)客户的嫌疑,并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彭大妈可以撤销该合同。而彭大妈作为老客户,也应有一般人所具有的注意义务。
其次,彭大妈已经59岁,马上就60岁,且她本人称不识字,银行业务种类繁多,即使是有知识的文化人的一般人有的时候也很难分清楚哪些是保险业务,哪些是存款业务。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尤其容易入坑,尤其在农村地区,大多老年人文化知识水平低,缺乏存款业务了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上述银行向彭大妈推介购买保险的行为,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对这份保险合同,彭大妈可行使撤销权。
如果彭大妈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在银行存款,则与银行构成储蓄合同关系,而非保险合同关系。此外,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向彭大妈这样的金融消费者推介理财产品时,应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
很多业务员会把理财保险与银行定期存款做对比,大多数过分强调收益性,而很少提及产品的流动性。
当消费者需要用钱时候,才发现会产生损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另外,理财险收益一般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确定收益,另一部分是不确定的。千万不要以为,计划书上面的数据就是我们最终拿到的收益。
这类号称“存钱送百万身价”的产品,普遍存在着保额过低、不保伤残、收益很低这 3 方面不足,建议大家谨慎购买。
因为口头承诺是不被法律保护的,一定要以最后的签字确认为准,看清楚内容再签字。不识字的可以要求销售人员明确告知存款类型,问清楚到底是存款还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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