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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1﹞549号)要求,现启动我校的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
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1﹞549号)要求,现启动我校的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要聚焦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以国家和北京市战略发展目标的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势力量,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项目要突出对依托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每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以及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项目结题时间应在申请人退休日之前。 3.联合基金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当年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其他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2)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3)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因各种原因曾被撤销者或终止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4)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曾延期超过1年结项的,暂停2年联合基金申报资格(从通过验收日算起); 5)承担各级各类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6)限项提示:申报该项目后,不得再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其他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科技重大、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社科重大等项目),也不能再申请2021年度市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市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1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2年度市基金面上项目、2022年度市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今年已申报了上述市教委和市基金各类有限项要求的项目,也不能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安排 联合资助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1.阶段一:网上填报(10月27日前) 申请人可在10月21日后通过市基金网站(http://kw.beijing.gov.cn/col/col1458) 经“自然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市基金-市教委联合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6:00,此后市基金委将关闭申报通道。为避免提交截止日前出现系统故障或网络拥堵而影响申报,建议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申请书。 关于申报系统账号及完善系统信息的说明: 校本部人员:以往使用过北自然申报系统的申请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在线申报,不用重新申请,如果忘记密码,可以向科技处管理人员提出恢复初始密码;未申请过北自然项目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身份证号报所在学院科研办公室,科研办公室报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科技处将申请人信息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返回各学院。 医院人员:医院科研人员如想申报该项目,需所在医院科研处(办)将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账户转出至“首都医科大学”,学校接收后方可进行申报。如申请人无账户,由所在医院新建账户后转出。账户转入学校后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否则概不接收。注意:因学校系统不能体现课题组人员在附属医院主持与在研市自然情况,因此,请转入人员自查课题组人员限项情况。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系统时,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建议修改登录密码(用户名不可更改),使用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检查、修改、打印、提交申请书。有申请经历的申请人进入系统后,应首先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对个人信息有变化的部分(特别是手机号和邮箱)进行更新;项目申请期间及获得资助后,便于基金办公室以申请人注册的信息与申请人联系。 申请书填报过程出现格式和保存等系统问题的,请拨打市基金委技术支持电话。 2.阶段二:依托单位审核、网上提交 10月22日至10月28日12:00前,学校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由于学校审核时间有限,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申请书填报要求填写,认真核对填报内容。审核过程中,学校会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系统中的申请书状态,10月29日8:00前申请人修改后务必提交。 10月29日11:00,学校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所有电子申请书。 3.阶段三:打印、上报纸质申请书 11月1日至11月2日17:00,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手续。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带有版本号)。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纸质申请书,否则将出现版本号不符等问题。由于签字盖章时间有限,请申请人提前联系好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相关事宜。 11月3日16:00前,校科技处接收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原件(纸版一式3份)交至学校行政楼926室,逾期不予受理。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另请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留申请书复印件备用。 项目申请涉及伦理的,伦理批件原件随申请书一并上交。校本部人员的伦理审批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10月29日中午前将电子版发送至ankui@ccmu.edu.cn,可于11月2日前取回伦理批件原件,或交申请书纸版时再到科技处装订;附属医院人员由所在医院组织伦理审查。 三、研究期限、资助强度、预期目标: 研究期限:联合资助项目研究年限为3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24年12月。 资助强度:每项不超过80万元(获批经费只能在校本部进行支出报销)。 预算科目包括:设备费(附属医院人员不能预算设备费)、材料费、动物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内差旅费(含会议注册费、会务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仅用于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申报总额≤80万)。无管理费预算。 预算科目不包括:燃料动力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数据采集费、间接费用中的其他费用 预期目标: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指标应切合实际,避免过高过多,以免验收时无法完成指标而影响结题。 四 、其他事项 申请人注意事项: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相关要求,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完成申报。请申请人核查项目组成员(包括学生)是否超项。由于学校无法查询医院人员超项情况,请医院人员自行查询。提交的申请书具备“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合作单位名称应与所盖公章一致,项目组成员签字正确无误。 各学院/医院负责事项:填写项目的学术委员会意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审核申请书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是否正确,申请书的收集上报等。 申请书中的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及单位公章由校科技处统一办理。 五、不予受理情况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请各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或合作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不一致;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有误。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立项程序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联合资助项目纳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申请顺利提交,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申请人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结束后,项目评审意见将通过网络化工作平台反馈项目申请人。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学校伦理办理联系人:安魁 83916535 ankui@ccmu.edu.cn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8858685 58858689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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