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民生之依。从“单位全包”到互助互济,从职工专享到人人共享……改革开放46年来,北京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之网越织越密、越织越严,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打破“单位全包”启动社...
社会保障,民生之依。从“单位全包”到互助互济,从职工专享到人人共享……改革开放46年来,北京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之网越织越密、越织越严,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打破“单位全包”启动社会保险
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归单位管,而且干多干少甚至干与不干,工资都一样,这种“铁饭碗”“大锅饭”逐渐挫伤了劳动者积极性,企业也失去了活力。
1986年,国务院提出改革劳动制度,涉及国营企业招工、待业保险、劳动合同制度和辞退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1986年9月10日《北京日报》1版,《国务院公布劳动制度改革四项暂行规定》)
根据国家部署和北京实际情况,很快,市政府发布了执行国务院有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四个实施细则,开始对本市国企迈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步——退休费全市统筹。同时,还为国企职工建立待业保险制度(后改为失业保险),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并通过职业介绍、生产自救等方式促进再就业。以这两项社会保险为契机,本市开始构筑全市的社会保障网络。(1986年9月4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将积极稳妥有步骤实行劳动制度改革》)
▲1986年9月4日,《北京日报》1版
在计划经济时代,养老被理所应当地认为该“单位全包”,以至于企业创办时间越长负担越重,这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就如北京第三袜厂,在上世纪80年代末,200多名在职职工需要“养”600多名离退休人员,这样沉重的“包袱”压得企业不得不登报“征婚”寻求合资。(1992年10月6日《北京日报》2版,《渴望“轻装”》)而在1986年纳入退休费统筹范围后,不管退休人员有、无、多、少,企业一律按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退休统筹金,虽然这笔费用仍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但多少缓解了新、老企业退休人员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1992年2月21日《北京日报》3版,《变“企业化”为“社会化”》)
▲1992年2月21日《北京日报》3版
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八达岭皮鞋公司和北京鞋楦厂是两家亏损濒临停产的企业,合并后利用后者的厂房发展三产。在调整搬迁期间,市失业保险基金借支了20.4万元的救济金,保证在职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市养老保险为该厂退休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没多久,该厂改造后的宾馆就赢利15万元。与此同时,作为主业的皮鞋和鞋楦也很快恢复了生产,在调整的当年就做到了利润持平。(1995年6月17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社会保险为调整结构护航》)
▲上世纪80年代末,海淀区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先后为本区待业青年开办了财会、电子等20多种培训班,培训了5000多名待业青年。胡敦志摄
1994年,北京失业保险改革又迈出了一大步,覆盖面扩大到全市各种所有制企业招收的城镇职工。从1991年起,失业保险连续三年共给293户停产、半停产和部分困难企业的8.5万名职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助企业平稳渡过难关。有些企业开始复苏,如长期亏损的北京市第二皮鞋厂靠着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的救济金,顺利度过了长达一年的停产整顿期,并为调整赢得时间,到1995年已扭亏为盈充满了生机。(1995年2月6日《北京日报》2版,《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建培训基地促进再就业》)
“救济”只能保一时,帮助失业者尽快找到工作才能保证长远利益。从1986年到1994年底,市失业保险基金共拿出4000多万元,在全市建立了10所培训基地,对失业者进行开发新技能的转岗、转业培训。
有了失业保险金的保驾护航,再加上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老企业畸重的历史负重减轻了,促使它们轻装上阵,迈开了调整的步伐。
养老保险改革为企业“松绑”
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了全国改革大潮迅速兴起。为了更好地配合深化国企改革,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作为社会保险改革的重点,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多份文件,要求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本市贯彻国家要求,研究完善了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出台《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做了规范。
▲1994年10月8日,《北京日报》1版
对于养老保险改革,当时社会最关注的就是——离开企业这座“靠山”,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否会“断顿儿”?
从1992年开始,本市原本由国家和企业全包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改为由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共同负担,拓宽了筹集渠道,使参保企业和职工共担风险、互助互济。同时,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从最初的城镇职工,到后来逐渐将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企业中的农民工等全部囊括其中,填补了国内社会保险制度的空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有些企业或因在市场竞争中失利,或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陷入困境,但只要参加了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就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有效地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1996年5月9日《北京日报》2版,《养老保险为啥非参加不可?》)
▲1996年5月9日,《北京日报》2版
不仅如此,从1994年起,北京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还享有倾斜政策。西崇德是福绥源商贸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退休前企业不景气,单位20年没涨过工资,退休时每月只拿115元。参加养老保险后,养老金几乎年年涨,到2002年时每月能拿到746元,每月按时到账的养老金让他的生活更有保障了。(2002年4月18日《北京晚报》2版,《北京社会保障行动提速》)
▲1994年12月,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开展咨询服务,就即将实施的劳动法回答职工关于工资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2006年,《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发布,确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数额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2007年3月2日《北京日报》6版,《养老金多工作多缴纳就多得》)从2002年至2019年,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超10%,高于北京市经济增长速度,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到2022年,北京已第30次增加企退人员养老金,200余万人受益。
职工看病有地儿报销了
改革前,职工的医疗费报销问题也是压在企业身上的重担之一,对于效益不好的企业更是如此,大量的医疗票据压了几年都无法报销,基本医疗服务得不到保障,职工怨声载道。
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1998年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后,本市起草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18个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国家批复,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于2001年4月起正式实施。(2001年3月22日《北京日报》9版,《解读新医保》)
▲2001年3月22日,《北京日报》9版
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本市又先后将外地和本市农民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其中,职工医保实现了人员全覆盖。
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多项惠民措施在2010年陆续出台,如降低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封顶线、扩大诊疗和服务项目报销范围等。尤其是在北京启动社保卡后,870万参保人员全部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连曾经个人垫付周期长的烦恼也没了。(2010年4月23日《北京日报》1版,《职工医保报销上限下月起提至30万》)
▲2010年4月23日,《北京日报》1版
如果去社区医院看病,报销水平更高。西城区新街口街道退休人员刘桂荣曾算过一笔账,常吃的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常用药“波利维”,原来去大医院拿药,医保报销后每个月自费84元,一年自掏腰包1008元;而社区医院常用药增加后,药价比大医院低,不仅看病的人少,而且每盒还能多报5%,这样算下来一年自费是552元。单是这一种药,就比过去省了近一半。(2013年12月31日《北京日报》特刊3版,《看病一年省千元》)
随着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项医保措施出台,压在企业身上几十年的负担减轻了,职工再也不用担心医疗费没地儿报销了。
社会保障网覆盖北京城乡
职工养老、看病问题逐渐得以解决,可是保障制度还有空白——没有工作的城乡居民,他们老了以后怎么办?看病能否享受报销?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08年,家住西城区朝阳庵社区101岁的老人童梅秀在家中办理了北京福利性养老金申请。 戴冰摄
北京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2009年又通过整合制度,将市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的范围中,彻底打破了过去市民养老保障按城镇和农村分类的两线格局,并实现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城乡一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领跑全国。(2009年1月6日《北京日报》5版,《本市建立城乡统一养老保障制度》)
▲2009年1月6日,《北京日报》5版
养儿防老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顺义区赵全营镇解放村村民高桂霞生下两个女儿后一直提心吊胆,最盼望像城里人一样老了能领到养老金。2008年新农保开始实施后,政府每月“掏”280元基础养老金,吸引了包括高桂霞在内的大批农民毫不犹豫地参保。高桂霞当年3月年满55岁,在交了830元参保费后,当年4月就领回了284元养老金。“以后每月都有养老金领,比养儿子还强呢!”她喜笑颜开。(2009年9月22日《北京日报》18版,《促就业惠民生助发展》)
针对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看病问题,2010年,本市将“一老一小”、无业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为他们开通门诊报销,保障水平大大提高。(2010年12月7日《北京日报》5版,《“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将享门诊报销》)
▲2010年,社保所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介绍如何加入“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戴冰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4年10月,本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自2016年起,又逐步实现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办法的统一。至此,北京形成了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制度公平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 2016年,房山区河北镇河南村的一位老人展示社会保障专用存折,实现从“养儿防老”到“国家养老”。
与此同时,从2018年起,本市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成为历史,统一后的制度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而且待遇水平也有明显提升。新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本市居民医保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实现了制度统一,同时也标志着北京市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统一,保证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2017年12月14日《北京日报》5版,《城乡居民明年起享统一医保》)
▲2017年12月14日,《北京日报》5版
近年来,本市通过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制度整合,构建了“职工+居民”制度,社会保障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保体系建设,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完备的“靠山”,显著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袁京
流程编辑:U022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