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推进我国幼儿的健康成长,国家在不同时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这些政策法规引领着幼儿体育的发展,同时来自地方、社会、市场的力量也在不断的推动着幼儿体育的实践。
1、曲折发展阶段:建国至改革开发之前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幼儿体育随着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建设而获得快速发展,1958年以后由于社会环境激变,幼儿体育发展进入混沌期。
1950年,毛主席在给共和国首任教育部长马叙伦的信中明确提出学生应该“健康第一,学习第二”。1951年6月中央教育部幼儿教育处处长张逸园在《人民教育》杂志发表的《对幼稚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提出:“使他们的身体、智力、道德习惯及爱美观点等得到全面的发展。”1951年8月政务院公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强调各级学校“注重体育、娱乐活动”,切实改进体育教学,尽可能的充实体育娱乐设备,加强学生体格的锻炼。并提出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如规定“学生每日体育、娱乐活动或生产劳动的时间,除体育课及晨操或课间活动以外,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活动方法应多种多样,以适学生应不同年龄、性别和身体状况”,提出“各级学校教学行政费的分配,应注意补充学校体育、娱乐、卫生、医药设备。”1952年6月10日,毛主席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题写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以上这些,从不同的层面对幼儿体育形成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1949-1957年间,由于劳动力需求,学前教育向社会转移,幼儿体育快速发展。国家鼓励妇女参加劳动,特别是在城市地区,父母双方参加劳动,孩子往往会被送往托儿所或幼儿园,城市和农村均开办了大量公办幼儿园和托儿所,为参加工作的父母提供育儿服。1952年至1956年,教育部制定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2)《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1952)《关于幼儿园幼儿的作息制度和各项活动规定》(1956)等文件,从体育活动时间、场馆和设备等不同角度对幼儿园体育提出了要求。
体育课程改革、少儿广播体操的编制推行,是幼儿体育教育的重要政策实践。1951年、1954年、1957年,国家专门针对幼儿身体成长的特殊性,先后编制了三套少年广播体操、儿童广播体操,并且在全国各地小学推行。1954年国家公布《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主张将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运动竞赛、早操有机串起来。并以苏联体育教学大纲为基础,组织编写了第一套全国《小学体育课程大纲(草案)》,该大纲于1956年下发,在全国小学里掀起参与体育运动的高潮,在我国幼儿体育课程改革上具有重要意义。
1958至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间,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幼儿体育发展缓慢甚至停滞。1958年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幼儿园数量在“大跃进”中快速增长,1958年幼儿园695297所,比1957年增加了42.3倍,幼儿净增2841万人;1960幼儿园数量达784905所,入园幼儿达2933.1万人。由于没有足够的经济作为支撑,设施简陋,幼儿体育水平低下,加上1959年的自然灾害严重,农村幼儿园大量自动解散,1963年恢复到了1957年的水平。1966-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幼儿体育发展处于停滞阶段。
2、探索发展阶段:1978至2000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转型,幼儿体育教育也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我国整体的体育产业发还处在探索发展期,幼儿体育的发展还是以学校为主要依托,幼儿体育政策体现在以学校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上。
幼儿园体育教育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在幼儿体育的发展目标、活动时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和要求。这些政策包括《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79)、《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980年草案、1985正式版)、《幼儿园教育纲要》(1981)《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1986)《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198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等。
幼儿园体育教育相关的政策及内容列举:
Ø 教育部《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79.11)
幼儿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供给幼儿必需的营养,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发展他们体育运动方面的基本动作,锻炼身体,以增强他们的抵抗里,保证身心健康发展。体育器材要求:设置必要的运动器械(滑梯、压板、荡船、攀登架等)和玩具。
Ø 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1980.10 )
正常气候下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利用自然因素有计划锻炼儿童体格,增强体质; 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
Ø 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1981.10 )
参加适宜的户外活动,以增强心肺功能;详细制定了针对大、中、小班幼儿的走、跑、跳、平衡、投掷、体操等体育活动具体的要求。
Ø 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985.12)
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 每天做 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加强冬季锻炼。
Ø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1986.6 )
学前班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h;每天户外活动应包括1h的体育活动。
Ø 国家教委《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1986.1)
幼儿教师《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考试 2 门课程,即: 1、语文,2、教学法( 语言与常识教学法; 计算教学法; 音乐、体育、美术教学法中任选一门)
Ø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9)
必须设置各班专用室内游戏场地,面积不小于60㎡;全园共有游戏场地面积≥180+(N-1)㎡,其中N为班级数;设置30m跑道、沙坑;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室外游戏场地考虑设置游戏器具。
Ø 国家教委《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7)
每班一间活动室,使用面积90㎡,供开展游戏、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开。不小于54㎡;分班活动场地每生2㎡;共用活动场地每生2㎡;设置戏水池、沙坑以及30 m长的直跑道;室外活动场地设置大型活动器械。
Ø 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3)
非寄宿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寄宿幼儿不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加强冬季锻炼。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
3、全面发展阶段:2000年至2015年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国内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我国幼儿体育的发展也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幼儿体育,学校体育教育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社会参与热情高,并且关注的视角比较多元。
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全国人民一片欢腾,全国体育热情高涨。2002年国家制定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5年中小学开始实施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2008年,首都体育学院、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为首,举办了“中国首届幼儿体育高峰论坛”,这是国内第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幼儿体育教育发展对话。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推动了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幼儿体育也受到更大的关注。2009年9月6日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提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应当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2010年,国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2012年教育部出台《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卫生部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5年教育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鼓励学校体育的开展,教育部还针对当时的现状组织实施了《2013年国培计划》《2014年国培计划》、《2015 年国培计划》,每年分别对3000-5000名对体育美育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提出“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虽然没有专门提到幼儿体育,但是该文件从产业转型升级的角度对全国体育提出了新的任务,如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多元主体、促进融合发展等,推动幼儿体育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4、完善发展阶段:2016年至今
2016年开始,幼儿体育进入完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幼儿体育真正从体育产业的视角被提出,政府关注度高、社会参与度高,走向市场化、多元化发展道路。
“全民健身”计划、“健康中国”战略引领幼儿体育发展。2016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会议中提出,“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2016年6月国家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该计划首次提出开展幼儿体育,将幼儿体育纳入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范畴。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健康儿童计划”。
首次提出幼儿体育工程,探索幼儿体育试点推广工作。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第一次提出幼儿体育工程,将实施幼儿体育作为青少年体育的重点工程。2018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大力改革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为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会议提出了要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青少年U系列赛事工程、青少年体育技能普及提高工程、幼儿体育工程等青少年体育重点工程。为了有效推动全国幼儿体育发展,2018年5月和10月,国家体育总局两次赴浙江考察幼儿体育工作,探索幼儿体育试点推广工作。
制度规范逐渐完善,幼儿体育发展有章可循。2017年12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配置指南》,该指南对3-6岁儿童在幼儿园、社区、商业游乐场所,以及7-14岁儿童在学校、社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的配置原则、配置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参考。2018年4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规范规定了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规划、基础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设施、服务、安全、卫生、医疗救护、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建设规范及器材目录》按照“安全性、标准化、普适性”原则,对营地提出建设规范并提供了器材目录参考。此外,北京体育大学于2018年6月发布的由北京体育大学、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三家单位共同研制的《学龄前儿童(3—6岁)运动指南(专家共识版)》,也为幼儿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各类幼儿体育运动兴起,幼儿体育受到广泛关注。2016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共同主办“足球从娃娃抓起——全国幼儿体育(球类•足球)培训”,之后又成立了全国幼儿体育(足球)发展委员会,社会力量推动幼儿足球发展。2017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幼儿武术骨干执教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华南、华北站)》,提出“弘扬中华武术文化,巩固、提高幼儿武术教师执教能力,规范幼儿武术教学,促进我国幼儿武术事业健康、蓬勃发展。”至此,幼儿体育项目不断的细分化和专业化。
来源:体育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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