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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过户上牌流程如下:
1、在过户大厅出示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完资料后办理转移受理;
2、把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缴纳拓号费。领取并把车辆照片贴在检查记录表上;
3、回过户大厅领号并缴纳过户费后,办理转移受理;
4、车主拿到转移受理回执单后,缴纳上牌费。
二手车过户及上牌手续:
1、旧汽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汽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要注意证件是不是齐全,是不是与汽车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该由原汽车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汽车交易发票,有关花费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持旧汽车交易发票和旧汽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驾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3、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驾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变更养路费汽车车主姓名或转籍。要注意检查查看购置费档案是不是健全,养路费是不是欠缴;
4、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有关花费后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实行外检;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在车管所限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