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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多扣房钱恶意给差评 住客赔五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如今,不少旅客在入住酒店后,都会在网上分享自己的入住感受。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评价,这本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但要注意,如果恶意对商家进行差评,损害商家市场信誉的话,...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如今,不少旅客在入住酒店后,都会在网上分享自己的入住感受。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评价,这本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但要注意,如果恶意对商家进行差评,损害商家市场信誉的话,当心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广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为旅客给差评引发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最终涉案旅客被判赔偿酒店损失5000元并道歉。   住客不愿支付延迟退房费起争执   2023年9月中旬,王某通过网上平台在线预订A酒店“标准大床房”房型,并于当日办理入住登记,两天后办理退房手续。   入住次日,王某得知当晚房费要提价,于当日下午到前台提出退房。A酒店同意退房,但要求从王某交纳的押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延迟退房费,王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   之后,王某报警,警方建议王某按规定补交相应费用再退房,或者续住,王某选择续住。当日,王某在上述平台A酒店的店铺页面发表评论,内容为A酒店环境差、卫生间漏水、前台服务人员态度恶劣、被子没及时更换、空调不制冷、无法晾衣服等负面评价,并附上房内照片和视频。此后,A酒店营业收入出现锐减情况。   为此,A酒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立即删除在网络平台发布的涉案评价,停止侵犯A酒店名誉权的行为,王某需向A酒店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虚假评价对酒店信誉造成损害   深圳光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监控视频显示,王某入住前后,A酒店提供了相应的清洁服务。王某拍摄的照片无法证明是否漏水。前台监控视频显示,王某与前台服务人员交涉时,服务人员的语气平和,解释扣费规则时亦无不当之处。王某拍摄的视频显示其盖着被子,与空调不制冷的情况不符,庭审中,王某也认可空调的制冷功能正常。关于晾衣问题,A酒店在顶楼设有公共晾衣处。   法院认为,王某在网络平台上的评论不符合客观事实,是其提出退房时被A酒店要求支付延时退房费而心怀不满,遂作出的恶意差评的行为,侵害了A酒店的名誉权。王某作出差评后,A酒店的营业收入确实受到一定影响,王某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法院酌定王某赔偿A酒店损失5000元。   为此,法院判决王某删除在平台上发布的不当评价,在平台上A酒店店铺页面发布赔礼道歉声明,赔偿A酒店损失5000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本案中,王某出于不满心理,故意编造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虚假评价,对A酒店信誉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商家如果遇到恶意差评,应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有权依据自己的体验对服务质量、购物体验的主观感受进行评价。   消费者的客观评价,是商家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   消费者在行使评价的权利时,不得虚构事实恶意差评,由此导致商家名誉受损的,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高空抛物一定要造成人员伤亡,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不一定。尽管高空抛物已入刑,但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仍时有发生。记者昨日获悉,广东法院在审结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中,抛物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依旧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今年年初,被告人陈某在家中饮酒后,行至小区的三楼平台,该平台距离地面高度约9.2米。之后,陈某将平台上的花盆扔向楼下,致停放在该楼楼下的两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毁坏。当晚,两名被害人发现车辆受损后报警,后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潮州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平均零售价格 单位:元/公斤)   本地菜心10.66   本地芹菜13.13   青皮冬瓜5.39   矮脚白菜11.63   大芥菜8.48   白萝卜 5.63   土豆6.64   青尖椒 12.94   开刀草鱼 31.00   开刀鳙鱼22.43   西洋菜 14.63   红萝卜6.56   大蒜(蒜苗)14.50   生菜9.29   西红柿 11.48   精瘦肉41.50   有皮上肉35.25   鲜牛肉104.27   生宰光鸡38.38   红壳鸡蛋13.04   广州市发改委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10月13日   我司旗下一批物业现正公开发售,具体信息请见表:   备注:上表中销售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以房产证登记的为准。   有意向购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广州市天河区越秀金融大厦67楼营销品牌部登记咨询。联系电话:许经理,13422368440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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