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在防范体系上建队伍、建机制。近年来,先后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打非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年,全面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运转。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对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快侦、快诉、快判,促进“案结事了”。2020年,全县共立案非法集资案件3件、受案非法集资案件8件,其中,已审结生效7件、判决未过上诉期0件。
(二)在金融运行上强监测、强预警。制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监测预警范围、打击处置措施、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确保及时监测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建立网格员、社区维稳人员防范非法集资巡查工作制度,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员、社区居委会工作重点,打通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公里”。推广应用市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重点监测企业分析研判。对逾期类、关注类、不良类银行贷款开展常态化摸排,化解存量、严防新增,全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左右。
(三)在风险化解上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分属地、分领域的原则,对投资理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平台加盟商等重点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校园贷”、“虚拟货币”等金融业务,开展常态化金融风险线索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化解金融风险。今年以来,已开展摸排活动3次,总体形势平稳。稳步推进企业流动性风险化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妥善处置常泰机械、大山铸造、佛光照明等企业资金链风险问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联合管理人模式,助推常林集团破产重整。目前,已招募到位投资11.8亿元。
(四)在防范意识上重宣传、重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定期推送防范金融风险宣教短片、漫画和文章。大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学党史学防非条例有奖知识竞答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金融知识,提升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各镇街、金融机构踊跃参加全国“DOU来守护钱袋子”抖音话题挑战赛。目前,已发布金融风险防范信息20余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参与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竞答人数达10000余人次;发布参赛抖音视频13条。
(五)在金融服务上出实招、出实效。充分发挥银行信贷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制定个性化信贷投放措施,加大对前景好、有市场、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信贷扶持力度。今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24.5亿元,较年初增加17亿元,同比增长15.4%。健全完善银企对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的融资对接协调机制,提升对接的及时率和精准度。目前,通过加强政金企对接,已签订意向贷款金额2亿余元。扎实开展金融辅导队走访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已走访企业210家,累计为38家企业解决融资需求4.7亿元。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处置化解难度较大。总体来看,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向高位缓释,已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在得到有序处置。不过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存量风险仍然较为突出,非法集资形势仍然复杂。年以来,全县立案非法集资案件3起,追平去年立案数,涉案金额650万元。同时,非法集资处置化解难度较大。一是监测监管难。非法集资呈组织化、网络化发展,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非法集资者以迎合国家政策、金融创新、资本运作等为幌子,集资领域从传统种植养殖、资源开发、房地产,向投资理财、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虚拟货币等新兴领域转变,迷惑性更强,监测监管难度更大,导致“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频发。2020年,全县通过互联网集资案件占总案件总数的20%以上。二是认定工作难。集资对象认定难,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难区分,特定对象通常界定为单位职工、亲属、朋友等,但亲属、朋友等范围宽泛,性质难以界定。集资性质认定难,按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多数集资者通常以生产经营、民间借贷为由,从集资到发案都有一个从“良性”逐渐演变成“恶性”的过程,在资金链断裂之前其性质很难界定。三是处置追缴难。非法集资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长,案发后集资款多被集资者挥霍或转移,难以全部追缴。据不完全统计,非法集资案件可追回的金额仅占全部金额的10%左右。
(二)企业管理经营不力,信贷风险居高不下。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因素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时有发生。2015年至今,我县先后有金正大、常林、春雨肥业、正茂皮革、常泰机械、大山铸造、佛光照明等企业发生资金链风险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企业负债偏高,风险加大。企业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重要指标,正常在55%左右,超过70%为高风险区间。近年来,我县出险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大多在70%以上,个别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二是企业偏离主业,过度投资。多数出险企业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在纵向上追求一体化,进军陌生的上下游产业,在横向上实行多元化经营,产业间缺乏协同效应,造成投资项目收效不稳定,极易造成企业资金链风险。三是企业融资不足,非法集资。企业在发展初期,自有资产少、抵押财产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条件,造成融资不足。为筹集发展资金,企业多从社会集资经营,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四是企业管理落后,经营不善。多数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模式,造成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难以有效处置、科学决策。
(三)企业破产清算成本较高,不良贷款处置缓慢。2017年来,我县先后10余家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部分贷款抵押物处置流程被迫中止。在按照司法程序接收处置流拍资产时,由于债务人不愿负担过户过程中的税费,过户相关费用由银行垫付。随着土地房产增值,导致增值税额较高,增加了银行处置成本,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缓慢。今年以来,全县贷款余额324.49亿元,不良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0.24亿元,不良率1.3%,高于全市不良率0.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金正大集团的不良贷款大幅提高了全县的不良贷款及不良率,剔除金正大集团和金丰公社不良贷款后,全县不良贷款余额2.39亿元,不良贷款率0.74%,低于全市不良率0.24个百分点。
三、下步对策及建议
(一)压实责任,凝聚化解风险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真正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行业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责任,做到牵头部门、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员、社区居委会工作重点,推动建立网格员、社区维稳人员防范非法集资巡查工作制度。健全广告资讯管理、宣传警示教育、线索有奖举报、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实时监测常态化机制,形成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三是加快案件处置。对于已立案的案件,公安部门要快侦、快破、快诉,及时处理新发案件,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已查处的案件,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疏导工作,引导集资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对借机制造事端,恶意煽动集资群众闹事的,应坚决予以打击,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
(二)多管齐下,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一是强化企业监测分析。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基础数据分析,将企业融资、经营、纳税等各项指标纳入信息采集范围,全面监测掌握企业资金动态,及时做好企业信贷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分析研判。二是搭建金企对接平台。健全完善金企信息双向通报机制,常态化地深入金融机构、企业调研问需,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企业融资项目,向企业通报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为金企合作搭建平台。充分利用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及时发布融资信息,结合企业融资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金企对接活动,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企对接模式。三是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谋划实施一批符合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大项目好项目,增强金融机构投放信心,为扩大融资创造条件。对金融机构要坦诚相待,主动接受信用调查和评估,真实反映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努力构筑信任、合作、互利的金企关系。
(三)多措并举,降低银行不良贷款。一是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金融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率等指标的日常监测。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督导金融机构强化合规操作,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预防多头贷款、过度授信,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二是优化司法环境。加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联合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对于难度大、金额大、拖欠时间长的老赖案件,法院要依法快审快判,最大限度收回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