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昭宇实习生黄赋星)今年4月,家住南宁市江南区的钱阿姨购买了一份保健套餐,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消费完毕,近日向店家提出要退掉剩下的保健次数,结果遭拒。于是,钱阿姨向南宁晚报热线5530111反映了自己遇到的消费纠纷。
钱阿姨今年70多岁,曾因摔倒导致腿脚有旧伤。4月时,她在江南梦之岛一家健康管理中心花120...
本报讯(记者苏昭宇实习生黄赋星)今年4月,家住南宁市江南区的钱阿姨购买了一份保健套餐,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消费完毕,近日向店家提出要退掉剩下的保健次数,结果遭拒。于是,钱阿姨向南宁晚报热线5530111反映了自己遇到的消费纠纷。
钱阿姨今年70多岁,曾因摔倒导致腿脚有旧伤。4月时,她在江南梦之岛一家健康管理中心花1200元购买了一份保健套餐,包含泡脚、按摩一小时的保健服务25次,目前已在此店正常消费了11次。钱阿姨说,7月19日她到店做保健时,店家另外推荐了一个价值158元的“疏通”单次服务,她当场购买并消费,但在服务开始后感到身体不适。“他们用针扎我的肚子,我当时觉得很难受。”钱阿姨想叫停服务,但认为健康管理中心不配合,惊慌之下报了警。民警来到后进行调解,店家向钱阿姨退还了158元的消费金额。
此后,钱阿姨欲向店方申请退还消费卡里剩余的金额。她表示,购买保健服务套餐之前,店内工作人员称可一周使用一次,但发生纠纷后,她联系店里工作人员预约服务却得不到回应。“他们和我说以后不用一周一次了,‘你的腿已经疏通了,往后半个月来一次就行’。”钱阿姨表示,她仍像往常一样每周预约服务,但有时工作人员根本不接电话。钱阿姨还表示,自己将要搬去广东与子女居住,无法消费余下的次数,店家对自己的退款诉求敷衍搪塞。
随后,记者走访了涉事店家。店长王女士表示,钱阿姨的服务是向店面上一任经营者购买的,现在健康管理中心只是将上一任经营者的业务承接过来。王女士说:“我们是有合同的,是说的承接服务,但是接受不了退款。”对于钱女士指店家不接预约的说法,王女士说:“钱阿姨的电话我们都有接,7月25日她还来做了一次足疗。不管两次服务间隔多长时间,钱阿姨只要预约就能来使用服务套餐,但我们无法为其退款。保健套餐费用是上一家收的,退款的话可以联系上家,我们可以提供上家的联系方式。”
■律师说法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磨汉秋表示,预付式消费纠纷或者服务合同纠纷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钱阿姨通过预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健康管理中心的服务,双方实际上形成了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钱阿姨购买相关服务的合同目的没有实现,可以要求健康中心解除合同,返还剩余款项。
虽然实践中经常出现,大部分司法案例也支持消费者的主张,但商家拒绝退款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此外,因为数额比较小,通过法院起诉维权的方式成本比较高,有些消费者可能会放弃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磨汉秋建议钱阿姨先跟健康管理中心进一步沟通,协商不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