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政策0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答: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遵从广大群众摆脱贫穷、共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将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迁移到安全便利、宜居宜业的新地方,帮助大家告别贫困闭塞,建设幸福家园。
02什么是同步搬迁?
答:除易地扶贫搬迁外,其他形式的搬迁。例如避灾搬...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01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答: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遵从广大群众摆脱贫穷、共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将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迁移到安全便利、宜居宜业的新地方,帮助大家告别贫困闭塞,建设幸福家园。
02什么是同步搬迁?
答:除易地扶贫搬迁外,其他形式的搬迁。例如避灾搬迁、生态搬迁等。03移民搬迁安置方式是什么?
答:安置方式包含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包括进城入镇安置(城市、县城和集镇规划区新建房或购买商品房)、农村安置(新建集中安置点、在经认定的中心村续建安置)等。分散安置仅适用于无能力、无条件实施集中安置和不能离土谋生以及全家外迁的。
04什么是三项协议?
答:为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镇政府和搬迁户一次性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和脱贫(致富)协议。
05什么是三率一度?
答: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
实际入住率=已经实际入住的搬迁户数/搬迁总户数。旧宅基地腾退率=已腾退户数/应腾退户数。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落实稳定就业或产业发展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搬迁户数/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数。群众融入度=落实社区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的户数/搬迁总户数。2019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全面完成,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
06什么是三单一卡?
答:以安置社区为中心,落实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和搬迁对象脱贫明白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安置地,按照“三单一卡”要求,每户至少有1人已实现人岗精准对接,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已落实到位。07哪些人符合移民搬迁条件?
答:主要搬迁四类农村人口:一是扶贫类,指在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能够查到,而且是通过搬迁来脱贫的贫困户;二是避灾类,主要指居住在滑坡点、泥石流易发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常发大水的河边、沟边等山洪灾害频发区以及采煤塌陷区的农村人口;三是生态类,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四是其他类,主要指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建设以及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的农村人口。08确定搬迁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答:同步搬迁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定→县确认的程序进行逐级审定。
易地扶贫搬迁以同级扶贫部门提供的对象名单为准。
09安置点选址的原则是什么?
答:集中安置社区选址要做到“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即: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靠近城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达到房产能保值、增收有保障、基础配套强、公共服务好的要求。
10安置房面积和建房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面积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人均出资不超过2500元、户均出资不超过1万元的要求。对集中安置的,建房补助每人2.5万元;对分散安置的,建房补助每人1.5万元。
同步搬迁户在严格执行省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前提下,由搬迁对象根据家庭状况,坚持实用够用,合理确定住房面积。对集中安置的,建房补助每人1.3万元,4层及以上单元式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增加补助0.5万元;对分散安置的,建房补助每人0.8万元。
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统规统建的补助到项目单位,其他方式的建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存折。11分散安置有哪些条件?
答:分散安置实行指标管理,有严格条件:一是不准在不通水、电、路、讯的地方建房;二是不准在不安全的地方建房;三是不准单家独户建设;四是不准在原址重建;五是不准未经规划选址随意乱建。
12安置点配套设施规划的标准是什么?
答:安置点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的标准与安置点规模大小有关,规模越大,配套的设施越齐全,生活越方便。对基础设施,要根据“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规划建设的小型安置点配套一些生产生活基本所需的水、电、路、视、讯、网等设施;中型安置点在保障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更多公共服务设施,安置点建成后2年内建设到位;大型安置点基础设施全部建设到位,还要配建医疗、教育、文化、卫生、公墓、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安置点建成后3年内建设到位,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到基本均等的城乡公共服务,过上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搬迁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由各级政府通过编报项目、整合项目解决,群众只负责个人应承担的建房款,不承担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13搬迁后,贫困户能否享受原来的国家补助政策?
答:原来享受的粮食直补、低保五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高龄补贴等惠农政策不变。原土地、林地、草场、河塘、果园、特色产业园(茶园、中药材园、大棚蔬菜园等)以及养殖圈舍等承包经营权一律维持不变。根据自愿,可以进行流转。
14搬迁后老房子怎么办?
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搬新腾旧”政策,全面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凡是落实了安置房的搬迁群众原有房屋要拆旧腾退,但有一定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村庄和特色民居除外,不拆除的房屋产权一律收归村(社区)集体所有,可用于经营或予以保护。对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必须做到即搬家即拆除旧宅,其他搬迁户从交钥匙到拆旧腾退,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旧宅基地腾退验收后,各县区政府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性补助,具体奖励补助办法由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15超范围怎么整改?
答:一是依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发改地区[2016]2022号),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原标注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政策适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逐户备注(备注不符合国家政策但符合省级政策、既不符合国家政策也不符合省级政策),形成不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超范围搬迁到户到人的名单。二是全面摸排不符合国家政策但符合省级政策、既不符合国家政策也不符合省级政策两类搬迁对象安置进展情况。依据前期核实名单,建立超范围搬迁对象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对安置进度按照已实际入住和未实际入住进行分类统计,统计日期以截至2019年1月底为准。三是对于已实际入住的,原安置方式不变、补助标准不变、旧宅基地腾退政策不变;对于未实际入住的,不愿退出易地扶贫搬迁的,原安置方式不变、补助标准不变、旧宅基地腾退政策不变;对于自愿退出易地扶贫搬迁且原住房安全的,收回安置房不再进行安置,不再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对于自愿退出易地扶贫搬迁但原住房不安全的,由住建部门纳入危房改造。四是对于因取消标注对象所收回的安置房,可在优先用于新增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的基础上,调整为避灾生态搬迁安置房源或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也可以通过规范的程序退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序列,作为商品房公开向市场出售(安置房项目调整变更的,分别由行业部门与发改委沟通对接,按规范程序予以调整变更。涉及到资金渠道变更调整事宜,由财政部门负责)。五是对取消标注但要求继续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的超范围搬迁对象,原签订的“三项协议”备注“取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标注”字样,以便于区分。对取消标注且自愿放弃搬迁的群众,收回原签订的“三项协议”,由群众出具自愿放弃搬迁的书面承诺,确保整改过程规范、合法,不留隐患。
16超面积怎么整改?
答:坚持政策标准,精准核实“超面积”搬迁对象,锁定整改目标,在前期“超面积”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就群众稳定脱贫后的超面积部分房屋使用、回购等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完善共有产协议资料,实现政策闭合。一是在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后延长三年巩固期(2023年底前),在此期间超面积部分房屋由该户搬迁群众无偿居住。二是脱贫攻坚巩固期三年后(2024年开始),对有能力购买安置房的,根据群众自愿申请,超面积部分房屋由搬迁群众按照原成本价(项目审计决算价格)一次性购买;对无能力一次性购买的,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购买;对无能力分期购买或不愿意购买的,市县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公租房的管理方式和标准,由搬迁户定期缴纳租金,待具备条件后再进行购买。三是产权共有期间,房屋使用人承担相关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费用,保障使用资产安全。四是搬迁群众已经购买超面积部分房屋的,可以申请办理该户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从优从速予以办理;对分期购买或缴纳租金的,该户可以申请办理限制性共有产权不动产登记证。
13超自筹怎么整改?
答: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以户为单位,人均自筹不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规定,对以各种形式、各种名义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和超标准自筹要无条件、坚决、立即退还给搬迁群众。要把握好面积标准和造价成本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置房“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基础上,用好面积调节的杠杆作用,确保建房成本合理,搬迁不举债。
总 编丨曹鹏飞
审 核丨李 敏
编 辑丨校 对:苟勇
投稿方式电话:7461301邮箱:cgxs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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