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达到下列四类11项科研要求中的任何1项,视为达到科研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一)论文类:
以下所述论文均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包括用稿通知;关于论文主题是否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由导师(学科组或学科带头人)认定;CSSCI或CSCD以上级别的期刊论文,其认定标准等同CSSCI或CSCD级;期刊等级的认定以我校科研处的相关文件为准。
1.与导师合作(排名前三位)发表CSSCI或CSCD级期刊论文1篇;或与他人合作发表(排名前二位)CSSCI或CSCD级期刊论文1篇;或独立发表CSSCI或CSCD级期刊论文1篇;后两项论文主题应属于导师研究方向。
2.与他人合作(第三作者)发表、论文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的CSSCI或CSCD级期刊论文2篇;或与他人合作(第三作者)、论文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发表CSSCI或CSCD级期刊论文1篇,并且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二位)发表C级期刊论文1篇。
3.独立或合作(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的C级期刊论文1篇。
(二)项目类:
以下所述项目需提供结项文件,其中要明确标明本人撰写(完成)的部分;横向课题还需提供委托文件及经费到账认证;关于项目主题是否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由导师(学科组或学科带头人)认定。项目等级或种类的认定以我校科研处的相关文件为准。
各类项目研究队伍中计算科研成果的硕士研究生人数认证:国家级一般项目不能超过5人;省部级项目、局(本校)级项目不能超过3人;经费在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之间的横向课题不能超过4人,经费在在2万元(含2万元)——5万元之间的横向课题不能超过3人,经费在2万元以下的横向课题不能超过2人;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经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横向课题,不能超过8人。
1.独立主持局(本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在5000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2.参与导师主持的局(本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导师主持的经费在8000元以上的横向课题。撰写字数需达到下述要求:
(1)国家级项目撰写3000字以上;
(2)省部级项目、局(本校)级项目、横向课题撰写4000字以上。
3.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项目认证标准和撰写字数标准与第2款相同,且项目主题需符合导师研究方向。
(三)著作类:
以下所述著作均为已出版的著作,其中要明确标明本人撰写的部分;著作包含专著、译著、校级以上重点教材、天津市教委或教育部的规划教材三类;关于著作主题是否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由导师(学科组或学科带头人)认定;著作等级或种类的认定以我校科研处的相关文件为准。
1.独立发表与本专业有密切关系的著作。
2.参加导师主编并出版的专著和译著,撰写4000字以上;校级以上重点教材、天津市教委或教育部的规划教材,撰写10000字以上。
3.参加他人主编并出版的专著、译著,撰写4000字以上;校级以上重点教材、天津市教委或教育部的规划教材,撰写10000字以上,但撰写内容需与导师研究方向相符。
(四)获奖类:
以下获奖成果中要明确标明本人撰写的部分;关于获奖主题是否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由导师(学科组或学科带头人)认定;获奖等级或种类的认定以我校科研处的相关文件为准。
1.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在获奖成果中有署名,且撰写内容需与导师研究方向相符。
2.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一等奖,署名前三名;或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二等奖,署名前二名;或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三等奖,署名第一作者。
备注:申请提前毕业的科研要求:
独立发表CSSCI或CSCD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1篇或合作(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的CSSCI或CSCD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1篇。关于论文主题是否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由导师(学科组或学科带头人)认定。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达到下列科研要求中的任何1项,方可申请学位:
1.达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四类11项科研要求中的任何1项。
2.独立或合作(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的D级期刊论文1篇。
3.与导师合作撰写并入选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会议论文1篇。
4.独立或合作(第一作者)撰写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实践报告1篇,且主题属于导师研究方向。上述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并需经各学科评审认定,各学科每年4月份前将认定结果和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上述各项科研成果只计算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期间取得的成果,成果中需明确注明署名人的单位为天津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