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入推动常态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不但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而且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金融稳则经济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是党中央长期关注的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各地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联动推进,圆满完成了攻坚战的总体目标任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我省金融风险常态化防控格局不断优化,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了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构建了线下排查、线上预警相结合的多元化预警体系。
2021年,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件数、金额同比去年均实现大幅下降,“非法校园贷”明显遏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位,重点企业债务以及资本市场风险得到有效缓释,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从源头防控金融风险
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我省创新方式,不留死角,开展全省范围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持续推进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网点等“七进”活动。
2021年6月28日,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2021年度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武汉市成功举办。活动采取线上直播形式,全省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和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线上收看200余万人次。
全省各市州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鄂州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日活动中,全市包括市直部门、金融机构在内的83家单位共同集聚在凤凰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影响深刻的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接受市民群众咨询700多人次。
常态化宣传教育中,全省各地利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金融知识普及月、宪法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现场、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七进”等渠道,以设置展板、轮播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赠送印有宣传标语的实用小纪念品、推送播放宣传教育视频,以及开展主题讲座、法律宣讲、案例警示、风险提示等形式,覆盖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老年人、农民工、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宣传金融知识、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非法集资、反洗钱等有关知识,详细介绍非法金融活动主要表现形式、危害和防范措施等。
一些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涌现出来,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武汉市组建“防非轻骑兵”,以向全社会招募志愿团队的形式,进社区讲解防范非法金融知识技巧,目前志愿团队已达50支,志愿者超千人。随州市由老年大学学员参演防范非法集资公益视频,以沉浸式体验加强对离退休人员这一重点群体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咸宁通山县结合“一村一辅警”机制,在全县219辆辅警摩托车上插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小红旗,实现流动宣传。
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非法金融活动识别能力和抵制非法集资意识逐渐增强,“高收益必有高风险”“投资理财有风险需谨慎”“宣称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等理念“入脑”“入心”。
全领域全时段,全面摸排风险隐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早打小,可避免问题拖大拖炸。我省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大排查,以全面摸清潜在的风险隐患,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指挥部牵头、行业部门负责、县市区政府主导、全领域覆盖、全时段监控”的原则,对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的新增隐患苗头,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方案。
武汉市协调16个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对各自领域、辖区内金融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共排查市场主体5506户次。还发挥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目前共监测企业481285家,发现风险隐患企业829家,督促各区对照上述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依法分类处置,形成工作闭环。在重点区持续开展“清源”行动,全力推行“楼长制”,依托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现有执法力量,部门和街道参与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地段开展深入排查,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武汉市共组织开展“清源”小组行动562次,出动人数约1458人次,排查企业1288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新增风险。
宜昌建立“三项”风险排查机制,推进全方位动态风险排查。坚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全领域金融风险排查,更新风险台账,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每季度开展一次“扫楼行动”,对街头店面、商务写字楼等楼宇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每年开展一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经过全面风险排查,共发现风险隐患54起,按照“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及时进行了处置。
荆门市开展全领域金融风险隐患排查。2021年,共排查各类企业3672家,其中民间投融资中介477家,类金融机构33家,批发零售企业706家,电子商务111家,影视文化企业86家,房地产企业72家,各类涉农合作机构1811家,养老服务机构20家,医疗机构14家,学习及培训机构251家,工业企业43家,加油站48家,共发现风险隐患16条。对排查来出来的风险隐患,各行业主(监)管部门通过约谈劝导、函告提示、责令停止相关行为、行政处罚等方式及时处置,将金融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上下穿透横向并联,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
目前,金融风险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随着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金融风险就像病毒一样,逐渐变得更为复杂、隐蔽。我省发挥现有工作机制乘数效应,构建上下穿透、横向并联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 进一步厘清、压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机构、企业等各方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坚持党委、政府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负总责,对风险形势进行总体研判,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压实属地主办责任,做好风险的统一处置工作。压实行业主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落实民政、教育、住建、商务、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推进养老、教育培训、房地产、商业预付卡、农民合作社等行业领域风险处置工作。压实监管部门责任,按照“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监管”的要求,落实人行、银保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任,推进法人金融机构、证券期货机构、私募基金、交易场所、地方金融组织等领域的风险处置工作,实现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风险防控抓实企业法人及大股东的责任。
荆州市积极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明确了县市区金融办作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委托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由金融办视情况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运用行政手段打早打小,有效化解。
此外,我省建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工作机制。省级总负责,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统筹全省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案件查办;市县抓落实,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包保责任;乡(镇)村抓基础,入企入户宣教、排查,化解苗头隐患。目前全省13个市(州)及103个县(市、区)已逐级建立联动机制,1325个乡镇(街道)已成立工作专班。 咸宁市完善五级工作机制,市级及6个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75个乡(镇、街道、场)均成立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专班,1009个村(社区)已明确专人负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全市四级机制中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1968人。(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