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繁荣中国财经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创新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我院于2017年10月21日在宁远楼举办了“第九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
“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主办,是我国财经及相关专业类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围绕法学教育等问题进行研讨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这是继第一届之后,我院第二次承办该论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我院等32家财经类、外语类及综合类大学的法学院师生代表共计100余人参与了本次盛会,是历届年会中规模最大和参会单位及人数最多的一届。
本次论坛以“财经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挑战 ”为主题,就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财经高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改革等重要的议题展开了交流和讨论。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附后)。
(会议现场)
上午九点,会议开幕式在我校宁远楼模拟法庭隆重举行。开幕式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副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马跃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作开幕式致辞。
(赵忠秀副校长、郭锋教授)
赵忠秀副校长在致辞中肯定了财经类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他指出:“国际和社会对法学教育的专业化、精品化、国际化需求日益突出,财经高校的法学院系理应在新挑战的背景下勇敢担当,奋发勇为。本次论坛围绕财经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挑战的主题,具有重要意义。”郭峰教授在致辞中重点强调了财经高校应当“入主流,办特色”。他首先肯定了此次论坛的存在价值和引领作用。之后提出了:“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要做大做强,六个字:入主流,办特色——整个法学教育的评价体系是主流大学法学院制定的,实践证明其评价标准代表了中国法学的水平和现状,片面强调财经特色,不按主流的评价标准,那就没有优势可言,对学生也不利。”马跃进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他结合十九大习总书记对高等教育作出的要求,提出我们应当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鼓励我们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政法大学的讲话精神,实现内涵式发展的转型,以高质量法律人才的培养为核心,办出财经高校法学院的特色。石静霞院长代表贸大法学院对本届年会的所有参会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指出在财经类外语外贸类高校的法学教育方面,既要打好学生的法律基础,更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在目前的评估机制下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高校的法学院和法学教育应特别思考的问题。
(马跃进教授、石静霞院长、冯辉副院长)
开幕式之后举行了大会主题发言,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作主题发言。
(沈四宝教授、龚红柳副院长、高晋康院长、尹飞院长)
龚红柳副院长在发言中以“涉外法律人才需要的能力”为切入点进行了阐述。她介绍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上作出的努力和成绩,并提出:“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来说,我们现在是最好的一个时期,党的战略定位就是向国际组织培养、推送我国法律人才。”高晋康院长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作了发言,为培养模式划分了五大标准,即学校标准、同行标准、教育部标准、社会标准、国际化标准。尹飞院长主要强调了财经高校的法学教育在新的大环境下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其次谈到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系。最后指出人才培养的定位也是各大高校需要准确剖析的问题。主持人沈四宝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主题报告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我们的特色是建立在主流的基础上。国际化发展到今天应有新的内涵,不是单纯的美国化、欧美化。首先是胸怀和视野;其次是尊重国际惯例,吸取国际先进的东西;最后,应当以实现我国民族复兴为目标。”
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嘉宾在宁远楼前进行合影留念。
(年会代表合影)
上午10:30至12点10分,论坛进入主题研讨环节。分会场一的主题为: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教授主持,与会代表们就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发言和讨论。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谢安平教授介绍了北京工商大学的定位、特色及人才培养模式。他围绕生源分工、一志愿报考率、学科特色和优势、区域发展定位展开了讨论,并指出高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掌握法学的精髓、灵魂和思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贺三宝教授为大家分享了地方多科性院校财经法律人才培养的探索和经验,并把解决方案概括为“四引三联”,他介绍了江西财经大学主要通过“促三观”的教育来鼓励学生做研究,该校司法大数据中心的成立、立法评估等项目都让学生参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胡凌副院长指出:“财经类高校法学院,核心问题首先是生存,获取资源。怎样获得好学生,再输出,一志愿率非常重要,第二是区域性的竞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苏新建副院长发表了三点看法:一是应用复合型不是打着一个旗号而是培养方案要真正做到。二是特色,科研与讲课实际上是有机的,涉及学科群,课程群,必修课增减问题。第三谈到了自己所在的学校在人才培养上的特点。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兰艳副院长首先客观地指出了广西地处西部、相对落后、人才流失严重等现象。对于就业问题,她指出:“其实法治人才的需求很大,我们应反思是培养过剩,还是培养质量不够高或是需求不对口?”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秋华教授指出:“地方性院校经过发展也有一些共同特点,比如硬件设施比较好,办学规模,发展定位目标都在稳固推进,不断完善。要看到地方院校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地方性财经院校怎么迎接新形势,走出自己的特色,除了入主流,办特色,最重要的一定要找好定位。”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韩东老师对各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肯定,并介绍了自己从事务部门进入高校从事教学的经验。主持人杨德敏教授表示:“在现在的形势下,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都难以调动,要将法律实践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有机结合才行。”主持人郭锋教授最后做了此次讨论的小结:“区域各有优势也有不足,师资流失确实是严峻的问题,共通的都是专业融合,可以互相借鉴。人才、生源不可复制和推广,只能自己结合各方力量加以解决。”
(郭锋教授、杨德敏教授主持,谢安平教授、贺三宝教授)
(胡凌副院长、苏新建副院长、兰艳副院长、张秋华教授、韩东老师)
分会场二的主题为“财经高校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由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彦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袁泉院长主持,与会代表们就财经高校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宋焱院长发言的主题是如何借鉴法学教育的标杆——美国模式来教育学生。她介绍了山东财经大学设立的书院模式,对于跨学科的熏陶很有帮助。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石鲁夫副院长谈到了卓越性法律人才和涉外人才的关系。他指出:“如习主席所说,我们赢来了新时代。涉外就等于国际化,老师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去传递灌输国际化的视野,采取成系列、成体系的举措来培育学生。”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陈玉梅副院长表示:“法律人才这一块我们也在探索。最大的困难是地处西部,学生英语水平相对较差。生源百分之九十来自贵州,经济条件也有制约。”最后她提出她们学校的探索是如何既入主流,又办特色。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孙展望教授提出:“法律市场其实是一种食物链。食物链的高端是诉讼和非诉市场,大部分被外所垄断。国内少量精品所占据一定份额。饼很大,但是吃不到。只有占据高端,才可能参与国际化的标准制定。南审要突破,就是在复合上做文章,培养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张雅萍教授提出:“中国涉外法律人才的现状是,跟外国交流还是不能很relax的交流。在国外我们还是小梯队、小团体。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除了要精通法律,英语能力很重要。虽有外聘老师来法学院教授课程,但这样的学生拿出去直接用,能力还是欠缺的。能不能从高中阶段就培养直接输送模式的学生,是值得探讨的。”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张春普教授发言的关键词为外语、财经、法律的跨界培养,他指出:“课时、师资的匹配如何去配,这是财经类高校面临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郭倍倍老师指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虽然入选了双一流的法学学科。但是学校体量太大,很难做出特色。学校最大的短板就是国际化的短板。”主持人王彦教授对各个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王彦院长、宋焱院长、石鲁夫副院长、陈玉梅副院长)
(孙展望教授、张雅萍教授、张春普教授、郭倍倍老师)
下午1:30到3:20,主题研讨会继续进行。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房文翠教授和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教授的主持下,分会场一的参会老师们围绕“财经高校本科教学改革”进行了发言和交流。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尚珂院长表示:“我校法学院规模比较小,小规模的优势是精细化的培养手段。我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从进校到毕业,都由专业老师负责。近距离接触可以为学生接触困惑,打破行政体制的隔离,解决信息不对称,做到了全方位育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教授着重介绍了本科生的分类培养模式。他指出:“首经贸按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分为三个班:涉外班(出国)、学术班(考研)、卓越班(就业),培养方案到后期各自不同,效果很好。”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雄伟教授指出:“广财的社会影响力很大,招生规模在广州最大,但质量和培养仍与中山大学有差距。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型为主。实践培养上开展企业校内仿真实习,使多种教学方法并重。”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杨郁副院长结合山西财经大学刚刚结束的教学评估实践提到了教育改革的内容。他提出山财的专业特色是经济法方向,因此他们的特色是结合就业趋向主要培养企业法律人才。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马迅老师介绍到:“重庆工商大学在大二、大三开展财经法选修课程、辅修课程增多。实践基地的开展不错,特别与金融性质的企业合作加深,学生反映良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董冰莹助理教授分享了自己从事本科全英文教学的一些经验,她结合海商法提出了全英语课程的开设条件是课程本身的适应性以及案例教学的适当性。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老师就一些疑惑和细节展开了充分的交流。
(房文翠教授、闫立宏教授、尚珂院长、张世君副院长)
(谢雄伟副院长、杨郁副院长、马迅老师、董冰莹助理教授)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尹西明教授的主持下,分会场二的参会老师们就“财经高校研究生教学改革”展开了发言和讨论。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丛立先教授指出了北外“法学+外语”的特色。具体表现为教师都有海外背景、常聘三个英美法外教等。北外研究生教育还形成了英美法的模块,学生普遍获益极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卫东教授表示:“研究生教育,贸大是有突出特色的,第一就是国际化,突出外语+专业。很多人会参加全英文的模拟法庭的比赛。第二就是实务。利用校友资源,把校友请回来讲课以增强课程实践性。”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王乐宇院长提出了对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几点看法:“第一,避免同质交流。第二,加强过程管理。第三,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德行和学习有时候往往相悖。学习好的孩子有时候会缺乏感恩之心。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晓景院长表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案例分析。聘请实务人员、专家,如财政部门、法院检察院担任实务导师。”她还就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目标如何定位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李伟副院长提出了研究生生源问题。介绍了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毕业论文浙江财经大学要求盲审,分数不能低于70分,用规定倒逼学生。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刘建民教授分享了一些办学经验,比如推行一周一书。这样算下来一年五十多本书,四年就是两百本书,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唐琼琼老师介绍了相关经验:“上外贸的国际法律文本的翻译中心,会承接任务,请研究生介入以锻炼他们的各方面能力。国际投资法、国际货物买卖等课程多,国际化程度较高。还与比较知名的律所达成了合作。”主持人杨东教授表示:“综合性法学院做跨学科的探索,可能还不如特色类的大学,很难再细分。”
(杨东副院长、尹西明院长、丛立先教授、陈卫东副院长)
(王乐宇院长、陈晓景院长、李伟副院长、刘建民教授、唐琼琼副教授)
3点40分,本次论坛的闭幕式在模拟法庭举行。闭幕式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杜焕芳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副教授主持。
闭幕式首先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致辞。王教授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届年会的精神和意义,接着谈到了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专业院校的法律院系该怎么做,最后谈到部门法的实践性是很强的。他建议财经类的法律院系一定要去教授具体的专业知识,这样学生才会有更好的就业。
(王晨光教授、杜焕芳教授)
随后由各分组代表对各个分会场的主题讨论进行总结。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谢安平院长代表“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讨论组作总结。他在总结中提到,教育要明确区域地位,法学培养的问题主要是地方院校人才流失严重以及生源问题,还强调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要处理好。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宋焱院长代表“财经高校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讨论组作总结。她在总结中提到:“涉外人才是具有新时代、国际化视野的人才,需要师资、书本的配套和建设。涉外法律事务处于食物链顶端,尤其是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这都是财经类院校应当重视的地方。”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尚珂院长代表“财经高校本科教学改革”讨论组作总结。他总结了各个参会单位在本科教学改革中的特色,比如首经贸的分类培养,广东财经大学的模拟法庭、经典阅读课堂,山西财经大学的以评估促教学改革等措施。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王乐宇院长代表“财经高校研究生教学改革”讨论组进行了总结,他对各个发言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教学特色进行了概括,如河南财经财法大学的法学与经济融合发展的道路、贸大法学加金融以及讨论式教学等。
(谢安平院长、宋焱院长、尚珂院长、王乐宇院长)
冯辉副院长介绍了本次“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作品评审情况。本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采取撰写法律文书评审的方式,共收到各参会单位提交的学生参赛作品220篇。初评工作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完成。终评与下午的研讨会同时进行。终评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李仁玉教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家路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倍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宜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新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焱、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彦、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喻玲、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献勇等11名老师作为评委。经过匿名评审,共评选出设一等奖 10 名,二等奖 20 名,三等奖 30 名。获奖证书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公章,会后统一寄送给参赛单位。
(王家路律师、张献勇院长)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家路作为颁奖嘉宾致辞并宣读了获奖学生名单。本次“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如下:
第九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
“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1. 桂栗丽 天津商业大学
2. 陈佳举 浙江财经大学
3. 张 宁 浙江财经大学
4. 陈暨阳 浙江财经大学
5. 张利敏 江西财经大学
6. 赵 珂 江西财经大学
7. 桂娅婧 江西财经大学
8. 潘韦巍 广西财经学院
9. 卢珏蓉、谭咏诗、贺楚琪、陈钰 广东财经大学
10. 管叙东 内蒙古财经大学
二等奖:
1. 王筱文 天津商业大学
2. 李凡 东北财经大学
3. 白凤宇 东北财经大学
4. 刘丽 东北财经大学
5. 黄家宇 浙江财经大学
6. 滕佳璇 浙江财经大学
7. 林舒雨 江西财经大学
8. 周紫荆 江西财经大学
9. 杨虹 江西财经大学
10. 罗熠 江西财经大学
11. 陈朝 江西财经大学
12. 何尉民 广西财经学院
13. 谢孟珍 上海商学院
14. 谢颖健廖嘉鑫潘詠欣 广东财经大学
15. 郜宙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6. 邵 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7. 张玮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8. 李诗轩 内蒙古财经大学
19. 詹静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 郑少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三等奖:
1. 蒋婕山东工商学院
2. 王悦、黄晓佳 山东工商学院
3. 申圣楠 东北财经大学
4. 潘雪琴 东北财经大学
5. 张亦知 东北财经大学
6. 梁达然 浙江财经大学
7. 徐顺铁 浙江财经大学
8. 吴婕 浙江财经大学
9. 薛琼 浙江财经大学
10. 邹晓辉 浙江财经大学
11. 高律 南京财经大学
12. 范凯雯南京财经大学
13. 黄泽平江西财经大学
14. 赖兰希、程小栗、谢碧云 江西财经大学
15. 廖文秀 江西财经大学
16. 范海阔、杨琳 江西财经大学
17. 杨雅妮 江西财经大学
18. 陈泓莙 江西财经大学
19. 熊塨杰 江西财经大学
20. 王逸 江西财经大学
21. 王傲 北京物资学院
22. 毕琦琦 北京物资学院
23. 刘梦雪 广西财经大学
24. 刘映雪 上海商学院
25. 王皓赟 上海商学院
26. 徐志远 广东财经大学
27. 秦逸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8. 吴世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9. 李越 内蒙古财经大学
30. 杨建晨 兰州财经大学
闭幕式最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献勇教授代表第十届论坛主办方进行发言。张教授感谢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信任,介绍了山东工商学院和法学院的历史与现状、招生、师资力量与人才培养等情况,热烈邀请与会人员参加下次论坛。至此,为期一天的第九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加强了贸大法学院在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和鲜明特色,精心的会务组织和高效的会议讨论及总结更起到了相互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有助于促进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法学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专业基础和特色教育进行有机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