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盐池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盐池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认定标准,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和50人。
(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37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其中盐池县第一小学6个班级270人,第二小学6个班级270人,第三小学6个班级270人,第五小学6个班级270人,第六小学8个班级360人,第七小学9个班级405人,城西滩小学1个班级40人,高沙窝中心小学1个班级45人,王乐井中心小学1个班级20人,冯记沟中心小学1个班级40人,惠安堡中心小学3个班级135人,灌区第一小学1个班级20人,隰宁堡小学1个班级45人,萌城小学1个班级5人,青山中心小学1个班级20人,大水坑第一小学1个班级45人,大水坑第二小学2个班级90人,麻黄山中心小学1个班级20人。
(二)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950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其中盐池县第一中学9个班级450人,第二中学9个班级450人,第三中学8个班级400人,第五中学9个班级450人,第四中学2个班100人,惠安堡中学2个班100人。
(三)盐池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600人。
(四)全县幼儿园计划招生260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标准班额。
二、招生条件
(一)年龄
幼儿园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幼儿;小学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原则要求幼儿园大班毕业;初中招收小学毕业学生。
(二)住所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收学校服务片区适龄儿童。自有房屋者,户主应为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指应入学学生父、母,孤儿除外),户籍信息与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票据、住房安置协议、房屋买卖公证文书等一致,并已实际入住;自有房屋为营业房的,必须是居住经营一体(提供营业执照)或仅用于居住。房屋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家庭户籍信息必须与房主在同一个户口簿,且监护人(父母)提供无房证明,也视为自有房屋。自有房屋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在此之后取得的家庭,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取得时间按序招生。服务片区内租房户提供学生户籍信息、租房合同、本人缴纳水电暖单据等材料,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登记招生,学位已满的,家长自愿选择有空余学位学校或由教体局统一调配。
三、学校服务范围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
盐池县第一幼儿园:民族东街以南→永清路以东→花马池东街以南→盐州路以东→解放街以北→煦衍路以东→广惠东街以北→东顺路以东。
盐池县第二幼儿园:文化街以南→盐林路以西→凝翠西街以北→平安大道以东→广惠西街以北(含兴盐小区、万丽盛世、汽车城)。
盐池县第三幼儿园:平安大道以东→花马池西街以北→振兴路以东→文化街以北→福州街以西→花马池西街以北→体育巷以东→发改局北门无名路以北→盐州路以西→花马池东街以北→永清路以西→民族东街以北→东顺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含家和园一期二期、供电小区、老公安局小区)。
盐池县第四幼儿园:解放街以南→盐州路以西→发改局北门无名路以南→体育巷以东→供水巷以北→盐州路以东→凝翠西街以北→东顺路以西→广惠街以南→永清路以西(居安小区、嘉林苑小区及正南方住宅区)。
盐池县第五幼儿园:文化街以北→振兴路以西→花马池街以南→平安大道以西。
盐池县第六幼儿园:盐林路以东→凝翠西街以北→长城路以西→广惠西街以北→盐州南路以西→文化街以南(含哈巴湖管理局以西迁户小区)。
2.各乡镇(村)幼儿园招收本辖区适龄幼儿及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小学、教学点可附设学前班。3.民办幼儿园按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盐池县第一小学:泄洪渠以南→盐州路以东→南城墙以北→东城墙以西→解放街以北→东环路以西(含东门和德胜墩自然村本村户口居民)。
盐池县第二小学:盐州路以西→南城墙以北(含自来水公司小区)→长城路南以西→广惠西街以北→盐林路以东→泄洪区以南。
盐池县第三小学:平安大道以东→广惠街以南→长城南路以东→南城墙以南→东城墙以东→解放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含东环路以东、东门、沟沿、北塘、冯记圈、林场及邻近村)。
盐池县第五小学:盐林路以西→广惠西街以北→平安大道以东→龙辰苑南门口无名路以南。
盐池县第六小学:民族西街以南→政和路以西→文化街以南→平安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深井村以东(不含东长廊)→307国道南。
盐池县第七小学:政和路以东→文化街以北→平安大道以西→龙辰苑南门口无名路以北→盐林路以西→泄洪渠以南(长城新村)→307国道以北。
2.乡镇及辖区小学:招收辖区居民及务工人员子女。
(三)初中
盐池县第一中学:北环路以南→盐州路以东→振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王乐井乡、青山乡小学及其辖区毕业本乡镇户籍学生(含北塘村及沟沿路南各自然村)。
盐池县第二中学:平安大道以东→振远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凝翠街以北。
盐池县第三中学:平安大道以西(含佳兴苑、盐州翰府),盐池县第四小学、第三小学毕业的寄宿学生,城西滩小学毕业生,十六堡移民新村辖区学生。
盐池县第四中学、惠安堡中学:按照对口直升原则,招收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及务工人员子女。盐池县麻黄山中心小学直升第四中学。大水坑第一小学、大水坑第二小学、惠安堡中心小学、麻黄山中心小学毕业学生在县城就读初中的,统一在教体局备案,由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分配。
盐池县第五中学:盐州路以西→振远街以北→平安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冯记沟乡辖区小学毕业学生、高沙窝中心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学前教育
1.报名。8月17日,县城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按照招生公告进行报名。各幼儿园按照划片招生范围核实适龄儿童户口簿、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等)确定入学对象,先行组织自有房屋者进行报名,并于报名当日将报名人数报教体局教育岗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对片区内租房户进行登记,通过查验水电费单、社区证明、租房时间等措施严格控制招生人数,确保无“大班额”。农村幼儿园8月20日组织报名入学。民办幼儿园参照要求自行组织。
2.要求。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按片区划分招收3—5周岁儿童,统一使用《盐池县幼儿报名册》;各村小、教学点在保证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班。报名时,需提供幼儿户口簿、预防接种登记卡、体检单(妇幼保健院体检)等资料。
(二)义务教育阶段
1.报名。8月17日,县城小学、初中按照划片招生范围核实适龄学生户口簿、小学(幼儿园)毕业证书、房产证(购房合同、相关票据等)确定入学对象,先行组织自有房屋者进行报名,并于报名当日将报名人数、差额数报教体局教育岗位。对营业房者,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核实,并将居住情况拍照存档。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对片区内租房户进行登记,通过查验水电费单、社区证明、租房时间等措施严格控制人数,确保无“大班额”、“大校额”。农村学校8月20日按要求组织报名入学。
2.编班。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均衡编班,并将学生分班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由盐池县教育考试中心制定;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教体局及各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取得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格执行招收计划。各学校按照招收计划,保证辖区内适龄人口按时入学,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超计划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同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在学校有空学位的前提下,优先将其子女安排在教育质量较好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就读。各片区自有房屋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到服务学校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原学校将不保留学位。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一名教师只兼任一个班级班主任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考试招生,严禁学生编班后随意调班,严禁新生入学后随意转学,严禁学生编班后随意调配任课教师,严禁起始年级产生大班额。凡违规招生教体局一律不进行新生录取、注册学籍审核。
(四)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精神,抓好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好骨干教师示范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和教育形象,各学校一定要从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规程,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202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附件:1.盐池县2023年初中、小学招收计划表
2.盐池县2023年幼儿园招收计划表
3.盐池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报名册
4.盐池县2023年学校招生划片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