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徽商银行接连收到安徽银监局开出的罚单12张,金额总计230万元。多张罚单跟贷款资金管理不力有关。
梳理发现,被处罚的分支行涉及铜陵分行、池州分行、淮北分行、宿州埇桥支行、滁州分行、亳州分行、黄山分行、宣城分行、合肥分行。此外,金额最大的一张50万元的罚单开给了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
分析人士认为,这几年徽商银行业务发展迅猛,但管理能力滞后,跟不上公司的发展形势。虽然此次徽商银行被暴露出的问题有某些共性之处,但以个性居多,归根结底问题出在自身管理。当前的徽商银行亟需查漏补缺,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不能因为一些利益驱动随意扩大放贷规模,放松对贷款的审核等。
徽商银行半年报显示,2017年1-6月,该行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37.8亿元,同比增长10.92%。截至2017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8,126.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79.04亿元,增幅7.67%;不良贷款余额为31.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6%,比上年末降低0.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73.21%,比上年末上升2.44个百分点。
从2011年通过上市工作方案,到2013年香港H股挂牌,再到2015年计划申请A股上市,至今徽商银行6年征程,途中多生变数。2013年11月,徽商银行在香港IPO,定价3.53港元,上市首个交易日收盘价为3.57港元,上市以来股价最高时为2015年4月股价达4.16港元,后一直在3.7港元至4港元之间徘徊,未有太大变化。
今年4月,徽商银行公告称,申请中止A股发行审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该行将继续积极完成A股发行申报材料的更新工作,持续保持与中国证监会及保荐机构的沟通协调,一旦条件成熟,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A股发行审查。据悉,徽商银行A股上市计划进展较慢,与该行面临的控股权之争有着直接联系,由于该行目前实际第一大股东“中静系”的连续增持,该行也持续受困于H股公众持股量低于25%警戒线。
5月8日:铜陵分行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
据安徽银监局5月8日公布的铜陵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被罚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5月15日:池州分行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用于票据业务质押
据安徽银监局5月15日公布的池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用于票据业务质押,徽商银行池州分行被罚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5月15日:淮北分行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
据安徽银监局5月15日公布的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徽商银行淮北分行被罚20万元。
牛松作为具体经办支行行长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不力的责任。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淮北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淮北开发区支行行长牛松处以警告。
6月1日:宿州埇桥支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据安徽银监局6月1日公布的宿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被罚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6月1日:滁州分行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
据安徽银监局6月1日公布的滁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滁州分行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徽商银行滁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
6月26日:亳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据安徽银监局6月26日公布的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亳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6月26日:亳州分行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
据安徽银监局6月26日公布的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亳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附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7月21日:黄山分行信贷资金改变用途
据安徽银监局7月21日公布的黄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黄山分行信贷资金改变用途,被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7月21日:宣城分行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物存单来源于信贷资金
据安徽银监局7月21日公布的宣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物存单来源于信贷资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被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8月3日:亳州分行多次发生运营中断事件
据安徽银监局8月3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对于徽商银行总行风险评估揭示出的机房配电系统严重隐患,长期未有效整改,多次发生运营中断事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业务中断期间,未对银行或客户利益造成损害,无相关客户投诉,且积极整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
安徽银监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9月6日: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
据安徽银监局9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安徽银监局对徽商银行合肥分行罚款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转自: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日前,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客户数量突破1000万户,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该行手机银行业务迎来了新的里程碑。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标志着徽商银行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深耕细作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也反映出消费者对系统智能化、体验人性化、服务便捷化金融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的态势。
徽商银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近年来,手机银行业务迅速发展,客户数实现翻番增长。
智能化服务:引领金融科技新潮流
智能化是徽商银行手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借助先进的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徽商银行手机银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推荐,通过智能识别用户行为、预测用户需求,从而提供更加精准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据悉,该行手机银行正在加速推动财富管理智能化转型。财富产品智能化推荐系统可基于财富客群画像,定制多维度自动化产品推荐策略。“徽财宝”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组合服务支持一键智能申购或智能快赎,有效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财富体检”“财富诊断”等系列财富陪伴服务将根据客户标签及历史交易情况,为客户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方案,助力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此外,该行手机银行正在开展远程银行运营,以统一业务处理平台为支撑,通过语音服务、文本服务及远程视频触达客户,实现客户交互与渠道协同;同时,借助智能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帮助客户轻松实现基于语音的查询、转账等操作,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便捷化产品:随时随地享受金融服务
产品服务便捷化是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得以迅速普及的关键。在开户流程上,该行手机银行可满足全流程线上注册,客户只需上传、填写个人信息即可完成线上签约、线上开户。同时,还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提高开户效率和安全性。
为满足客户全线上业务办理需求,徽商银行手机银行支持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申请,信用卡分期还款等功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陈先生是徽商银行的老客户,2017年在该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年初,陈先生准备置换住房却暂时无法筹钱还清贷款。该行客户经理了解到陈先生的资金困难后,向其推荐了徽商银行手机银行“房管家e账通”,即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具有带押过户功能。陈先生在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可通过该行手机银行随时查询房款入账进度,不仅缓解了资金焦虑,还让卖房过程变得安心透明。
徽商银行的房管家e账通,借助手机银行特色模块实现买卖双方服务直达,打造安心托管体系,助力存量房业务规范化高效处理,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近年来,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创新研发购房诚意金、智慧一卡通等丰富场景化产品,打通个人客户业务办理线上全流程。
不仅如此,徽商银行手机银行悉心洞察用户需求,不断丰富生活消费场景建设,覆盖美食、出行、校园、社保医疗等便民领域,支持二维码支付、NFC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满足不同交易支付需求,真正做到了金融服务的生活化。
人性化体验: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
“我岁数大了,腿脚不灵便,眼睛还有点花,看小一点的数字很费劲。自从徽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手把手教我,把手机银行调成有大字的简易版,我常用的转账、查账业务一点进去就有,操作起来特别简单。”年逾七十的张奶奶一提到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大字版就赞不绝口。
徽商银行手机银行深知客户体验的重要性,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在界面设计上,该行手机银行采用简约、直观的设计风格,让客户能够快速上手,轻松完成各项操作。
尤其针对老年客户需求,开发了适老化大字体主题版本和配色方案,更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不仅如此,在交互操作体验上也注重细节,优化业务流程,在转账汇款时,可选多种转账和支付方式,同时支持一键复制收款人信息、快速填写转账金额等功能,简化操作步骤,提高服务效率。
安全性保障:守护客户资金安全
安全是金融服务的核心要素之一。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始终将客户资金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国际领先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确保客户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同时,还采用短信验证、手机证书、蓝牙key等多重身份验证机制,确保授权用户才能访问和操作账户。此外,还支持一键挂失、密码重置、安全锁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该行手机银行还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智慧决策。监测覆盖40多个场景,涉及规则1200多条,针对不同风险级别客户毫秒响应智能风控措施,日均监测交易超300万笔。
徽商银行手机银行将以千万用户为基础,继续秉持创新、开放的研发思路,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产品结构,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开启智能金融的新篇章,助力每一位用户在数字经济时代中畅享智慧生活。
文/金仁甫
责任编辑:冯莉(EN015)
记者李娜 实习记者 丰凤鸣 报道
据《证券时报》报道,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徽银理财")董事长夏敏已于1月14日上午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目前具体原因不详。
记者向多位银行业人士求证了上述消息。一位城商行高管表示,其被查估计是在总行的职务出了事。
记者在徽商银行管理团队名单中看到,夏敏现任徽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资料显示,2020年4月,徽商银行出资20亿元设立的全资理财子公司徽银理财获批开业,夏敏获批兼任理徽银理财董事长。即截至目前夏敏在徽银理财任职不到一年时间。有消息称,夏敏在总行、徽银理财的办公室均被搜查。
个人履历显示,夏敏是徽商银行的"老人",于1997年2月就加入该行。2011年12月起任徽商银行行长助理,曾兼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合肥分行行长等职。上述行业人士透露,夏敏此前曾分管同业投资业务。
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25日,徽商银行曾连收到11张罚单,其中10张涉及同业业务违规,具体包括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等。徽商银行总行、合肥分行及9名相关责任人共计被处罚419万元。其中总行投资与理财总监、资产负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0万元。
1月15日,记者尝试就上述事件的详情及影响联系徽商银行方面,但董事会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记者拨打官网联系电话,待说明来意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担任行长助理9年多
记者从徽商银行年报中获悉,夏敏1971年4月出生,是安徽合肥人,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学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徽商银行行长助理。
夏敏与徽商银行渊源颇深。资料显示,徽商银行前身为合肥市商业银行,由安徽合肥31家信用合作社于1997年合并成立。夏敏也是从1997年2月就加入该行工作。曾任合肥市商业银行逍遥津支行行长,合肥市商业银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兼),合肥市商业银行行长助理,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2005年11月30日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合并安徽省内5家城市商业银行及7家城市信用社。2006年1月1日徽商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据悉,在徽商银行设立初期,夏敏担任该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在此前的徽商银行的年报中,常可以看到"财务机构负责人夏敏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这样的表述。徽商银行2013年的年报显示,夏敏自2011年12月起任徽商银行行长助理,介绍称夏敏"在银行业拥有20年的工作经验。"
在担任徽商银行行长助理的这9年多时间里,夏敏还曾兼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合肥分行行长等职。
2019年8月,徽商银行拟以自有资金20亿元全资设立徽银理财的申请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2020年4月26日,徽银理财获批开业。银保监会同时核准了夏敏的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即从夏敏上任新职位到如今传出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的消息,还未满1年时间。
徽银理财开业以来,夏敏曾多次公开发声。记者注意到,1月11日,即夏敏被带走调查的前两天,夏敏还在媒体上发表了文章《加快银行理财子公司转型升级》。夏敏表示,资管市场上存在诸如监管套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强、风险积聚等问题,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资管行业的新生力量,要将自身发展纳入到行业升级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节奏和进程中来。
可能"祸起"同业业务
或因徽银理财开业未满一周年,有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夏敏被查估计是因在总行的职务出了事。有消息称,夏敏在总行、徽银理财的办公室均被搜查。
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25日,徽商银行曾连收到11张罚单,处罚对象包括徽商银行总行、合肥分行及9名相关责任人,共计被处罚419万元。其中,同业业务违规是被罚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徽商银行存在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等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给予其罚款2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徽商银行投资与理财总监黄晓艳被安徽监管局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30万元。罚单显示,黄晓艳任徽商银行投资与理财总监期间,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黄晓艳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对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
此外,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处罚款40万元。两名责任人分别被警告。
上述行业人士称,此前夏敏在总行的分管领域就包括同业投资业务。
"近年来,同业业务已成为银行业乱象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是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机构为了扩张业务一些项目哪怕不符合监管要求也会做,从而埋下风险隐患。而包商事件导致同业刚兑打破,苦果还是银行自己咽。"行业人士表示。可以看到近来监管对相关业务领域违规现象的查处开始收紧。已有多家银行被罚。
2020年初,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调:严防同业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同业结算、票据、投融资、理财业务等管理规定,禁止出租、出借同业账户,加强同业专营业务的存续期管理。
2002年3月3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的公告显示,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徽商银行存在"内部高管未建立配套监管机制问题"。对此徽商银行表示,该行研究制定了《徽商银行内部高管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徽商银行内部高管选拔任用制度,将强化对内部高管的监督管理。近年来徽商银行已有公司银行部原总经理吴耘、蚌埠分行行长陈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后续该行是否还会有高管被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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