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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卓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0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22年11月3日为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本次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22年11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7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0808850 ,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0.989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0808850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2年11月7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2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1月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第5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新旗下16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司旗下16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2年11月0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证券投资基金明细如下: 自2020年09月01日起,投资者购入基金时,应阅读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本公司编制并披露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后,将不再编制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5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11月0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6-0666)咨询。具体证券投资基金明细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D类和E类等类别,各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基准日本基金A类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926元,本次收益分配中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20.09%;本基金C类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806元,本次收益分配中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20.10%;本基金D类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928元,本次收益分配中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20.04%;本基金E类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806元,本次收益分配中E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20.10%。 4、本次为本基金第二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0.216元,本基金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0.1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发放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发放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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