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产品转让”为假客户理财资金流入“个人账户”
民生银行虚假理财拷问内控机制
银行方面已提出先期解决投资人本金方案
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虚构理财产品事件仍在持续发酵。《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起事件实质是银行支行人员伪造理财产品转让合同、以高收益率为诱饵...
原标题:“产品转让”为假客户理财资金流入“个人账户”
民生银行虚假理财拷问内控机制
银行方面已提出先期解决投资人本金方案
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虚构理财产品事件仍在持续发酵。《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起事件实质是银行支行人员伪造理财产品转让合同、以高收益率为诱饵来骗取银行部分高净值客户资金的违法行为。目前,民生银行和投资人就解决方案仍在沟通中,已经向投资人提出先期解决投资人本金的方案。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事件是由银行个人道德风险所引发的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在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与此同时,银行业也须改变内部业绩导向过强的考核体系。
投资人多为高净值客户
截至目前,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的行长张颖、副行长肖野等该行多名员工已被公安机关带走。而对投资者周先生来说,4月19日当天,警方在首都机场带走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理财经理李某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当时我们一行22人(包括20个投资者和理财经理李某及民生银行外聘主做活动的工作人员)正在新西兰游玩,有其他在国内的投资者打电话来,告诉我们之前我们买的一款理财产品出问题了,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有年龄稍微大点儿的投资者血压升高。”周先生回忆称。
周先生所说的理财产品正是“非凡系列”。据记者了解,此次购买“非凡系列”的投资人多为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鲸钻高尔夫俱乐部”的成员。周先生说,客户只要购买“非凡系列”产品额度达到600万,就能有一个去新西兰游玩的名额。他自己是今年4月5日刚买的产品,且就是作为“鲸钻高尔夫俱乐部”成员身份去参加此次活动的。
据悉,“鲸钻高尔夫俱乐部”是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针对高净值客户成立的一个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在该支行个人金融资产均达到一定金额以上,不少人在民生银行投资理财已超过10年。“当时我们在现场就询问理财经理李某,怎么此前劝我们买的产品会是‘假理财产品’?理财经理李某一时难以相信,一直强调不可能,她家人也买了100多万的这款理财产品。”周先生透露。
而后来据投资人向记者透露,李某2014年才进入航天桥支行,2015年接任理财经理,而早在其接手之前,这些假理财产品、“理财转让”的业务和客户群就已存在。
19日凌晨2点左右,当飞机停靠首都机场T2航站楼时,理财经理李某直接被警察带走。“当时我们从海关出来,刚下电梯,还没有拿行李。几个便衣警察拿着执法仪上来核实身份后,便带走了李某。而李某的行李也是由警方代领的。”周先生说。
据周先生透露,看到此情景后,此次出行的20个投资人,在回到家后的当天上午,就匆匆直接赶到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营业厅来打探消息。而记者在采访中了也解到,目前“非凡系列”投资人已经成立了维权微信群,目前该群人数在150人左右。据在微信群中的投资人介绍,大多数投资人购买该产品的金额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
套取的资金去了哪
那么,这款假理财产品“非凡系列”究竟是什么呢?记者从投资人处获得的一份《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如此描述该理财计划:产品名称为“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190期私银款”,产品流动性为“封闭式”,个人客户购买该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为600万元。该说明书还标明,“本理财产品为具有固定投资周期(365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2%。
“当时我的客户经理是这么和我说的,之前购买这款产品的客户在产品还没到期之前就急需用钱,但是这个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如果非要提前赎回,客户不仅要损失利息,还要承受2.5%的罚息。因此,这些客户就想把产品以本金价格转让出去。客户经理和我说,这个一年期的产品原本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是4.2%,现在有的客户的产品还有半年才到期,我要是接手这个产品的话,持有半年到期,仍能享受4.2%的收益率,相当于年化收益率就达到8.4%了”,周先生说。而据多个投资人反映,“当时的航天桥支行行长、副行长和理财经理都跟我们说,这款产品是他们千辛万苦才从总行争取到的,只给我们鲸钻高球俱乐部的大客户,保本保息。”
记者同时获得的一份《理财转让协议》合同上,印有理财产品转让方的客户名字和其身份证号以及该客户在民生银行的个人银行账号,并印有“客户甲和客户乙应于转让日到银行柜台办理价款支付和理财产品过户手续。”记者看到,该《理财产品转让协议》盖有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
与此同时,投资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配套该协议的《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写明,“为保障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交易资金的安全,促使交易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授权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交易资金进行委托监管。”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未见过转让产品的这位“客户”,但是直接把资金转到了这位“客户”的个人账户上。
“因为我对支行行长很信任,在购买时,也没有过多考虑,就直接转给了个人账户。”另一位投资人王先生也说,“我们一直是航天桥支行的老客户,这家支行在民生银行全国范围内业绩都很突出,常获各种奖。”
而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购买的这款产品竟然是一款假理财。记者日前查阅中国理财网,并未找到这款产品。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日前也正式表示,“航天桥支行案件是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伪造假合同,虚构理财产品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
投资人李女士则对记者说,“我本来不是航天桥支行的客户,但听航天桥支行的理财经理介绍说,他们支行是民生银行的明星支行,只有他们才能申请到这款产品,因此就把本来存在其他支行的资金转到这儿了。出这事儿以后,我基本每天都来营业厅一次,这可是自己一辈子的积蓄。”不过,李女士并未向记者透露自己投资的具体金额。
王先生说,在假理财案件曝光之前,该“非凡系列”产品一直能按时还本付息,但在事件曝光后,当他和其他一些投资人再拿着过去的合同去航天桥支行柜台兑付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不是他们的产品。其他事情一概不知。”“可是当时买产品的时候,他们说这是民生银行的产品,还说这是保本的、安全的产品。”王先生显得很无奈。
这些假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究竟流向何方?目前尚不可知,有媒体报道称,该笔资金是为了堵住民生银行假商业票据的窟窿,不过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方面回应称,航天桥支行案件是理财产品造假案,不涉及票据业务。
银行和投资人已进行两轮会面
在该事件曝光后,4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近日,本公司发现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张颖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本公司已成立工作组,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侦办。针对媒体报道的涉案金额及具体案情正在调查过程中,本公司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目前,本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投资人周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民生银行总行已经与10个投资人代表进行了两轮会面。民生银行提出了投资人权益处置方案,即“投资人可以选择与民生银行协商,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采取可行方式,依法合规地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后续事宜可根据司法判决结果再行处理。”民生银行称,因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司法机关判决需要时日,此方案可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权益。
“我们这些投资者这几天一直在海淀区甘家口派出所做笔录,周末两天也在进行,主要是配合警方行动。”周先生表示。他透露,10个投资者代表目前已经将民生银行的方案意见传达给了大家,目前投资者群里有反对的,也有赞成的。目前还未达成一致意见。
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24日在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时也表示,“采取可行方式,依法合规地先期解决投资人的初始投资款项。也就是前期先解决投资者的本金问题。至于网上传的‘七月底之前支付所有投资者的本金,往期已支付的收益折抵未返还的本金。’不属于民生银行的正式回应。”
而此事件已经对民生银行造成负面影响。24日,截至A股收盘,民生银行股价再挫0.89%,收盘价为7.89元,全天一度跌至最低7.82元。事实上,近期民生银行股价节节回落,上周四一度刷新20个月新低,市盈率也以0.83倍刷新历史新低,至上周五收盘总市值“蒸发”441.48亿元。
在这起事件中,从法律角度看,银行和个人都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岩表示,民生银行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民生银行在业务及人员管理上存在过错,导致了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完成了此次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飞单”事件,给客户造成了重大损失,银行应当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不过,他也表示,该行为及其他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行为,需要进一步结合有关事实进行评判,如果构成“表见代理”,那么该支行行长和其他银行员工的行为视为民生银行的行为,所产生的合同义务和责任应由银行独自承担,客户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银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