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命名 正文

老房子改造升级,清远这么干!

关系咱家老房子 正在征求意见! 11月1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关系咱家老房子 正在征求意见! 11月1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将改造哪些老旧小区? 据介绍,2020-2022年,全市共开工改造977个小区82259户,15088栋,987.19万平方米,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将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计划征收拆迁和纳入棚改范围的小区(独栋住宅)不得作为改造对象。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 记者查询2021年12月发布的《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年)发现,列入全市2021-2025改造计划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807个,86932户,14470栋,830.82万平方米。 《工作方案》指出,将在《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基础上,结合城市更新进行统筹谋划,明确改造小区清单及其现状问题、改造内容、责任分工、财政预算安排等,合理确定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如何改造? 基础类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完善类 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清新区太和镇华富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环境优美。资料图 提升类 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建立改造资金合理筹集、使用机制 《工作方案》指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合理确定居民出资比例。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结合实际制定居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的方式及核算办法,引导居民支持改造。 同时,鼓励各地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年限和比例。各县(市、区)要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要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投向和使用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对增设停车库(场)、经营性服务场所、加装电梯等改造项目,可探索“改造+运营服务”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模式推进小区改造。 《工作方案》同时提出,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后续管理,制定小区管理维护方案,明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式。鼓励通过增设停车位、开辟广告位等方式增加小区公共收入来源,增强小区“自我造血”功能。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书面意见可直接寄送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通讯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5楼504室,邮编:511515 (二)电子邮件地址:ccc504@126.com (三)联系人:赵丽平,联系电话:0763-3867905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住建 编辑:谭清梅 校对:张鍪 二审:田芳 三审:钟志宏 责任编辑:

相关推荐

  • 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