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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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县委、县政府老龄工作部署,负责落实县级及以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资源保护。
(六)负责拟订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负责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临床医学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负责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直属单位,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田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批审核股)
综合协调机关和本系统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公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府绩效、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县卫健局主管的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负责县卫生健康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许可和发证等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郭曾荣,联系电话:7222132)
承担中共大田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待遇转报工作。
(二)体制改革股
负责具体起草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医改工作对外宣传、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郭曾荣,联系电话:7222132)
(三)医政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采购与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依法受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并参与调解处理。组织实施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负责“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科室负责人:詹启步,联系电话:7238270)
(四)疾病控制与综合监督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负责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工作。
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分析、通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物质储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监督指导医疗、疾控、监督、妇幼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做好重要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陈淑丹,联系电话:7238040)
(五)妇幼健康与科技教育股
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制定全县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成人医学教育学历、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全县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技术资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陈慧杰,联系电话:7240695)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好生育政策。拟订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承担计划生育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计划生育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12356计生阳光热线的接待、办理工作。承担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卓祖建,联系电话:7240675)
(七)宣传股
负责具体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网、微信、微博等媒介管理;具体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科室负责人:卓祖建,联系电话:7320818)
(八)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严洲春,联系电话:7240683)
(九)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协调开展国家卫生城、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及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组织实施农村改厕规划;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承担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林兴楼,联系电话:7221836)
三、领导分工
涂振鹏(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卫健局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和计财工作。
陈志锋(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医政(环保、健康扶贫)、中医、药事、基层卫生、医教、综治维稳(医患纠纷调处、医患纠纷信访处理)、驻村帮扶、双拥、老龄(医养结合)等工作,分管医政股、医调办、老龄办、卫协会。联系县总医院(县中医院)。
刘建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改、党风廉政、疾病控制、卫生计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等,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干部任免,分管体改股、疾控监督股(卫生应急办),联系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周孙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妇幼保健、科技教育、爱国卫生、精神文明与社区共建、工会、老体协、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妇幼健康与科技股、爱卫办,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方丽卿(副局长):分管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管理、项目建设、医疗设备采购与审核、招商引资、干部保健、信息化建设、政务(院务)公开、效能建设、依法行政、政风行风、继续教育、共青团、妇女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人事招聘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县卫校。
卓祖建(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负责红十字会工作,分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计划生育信访处理、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分管红十字会办公室、宣传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余启珠(主任科员):协助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县人口家庭发展中心。
田 晶(主任科员):协管行政职权、行政审批管理等工作,协管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6月1日—9月30日)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100
办公电话:0598-7222132
传 真:0598-72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