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训练工作管理制度
教练员守则
1、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体育事业。
2、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定和完成训练计划。
3、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的训练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训练上不断创新。
4、严格运动员的队伍管理,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全面发展。
5、在训练、学习...
教练员训练工作管理制度
教练员守则
1、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体育事业。
2、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定和完成训练计划。
3、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的训练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训练上不断创新。
4、严格运动员的队伍管理,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全面发展。
5、在训练、学习、生活上关心爱护运动员,不准打骂和侮辱讽刺运动员。
6、以事业为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庭的关系。
7、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8、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9、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教练员行为规范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2、每天打扫办公室卫生,保持物品,室内清洁整齐。
3、同志之间文明礼貌,不讲脏话,行为端庄,对同志热情礼貌。
4、训练课上,教练员要提前到达运动场,着运动服装,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关心运动员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对学生不打骂,态度不粗暴,不随便离开训练课堂,认真指导训练,严禁课前酗酒。
5、认真学习体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学习水平。
6、不吃请、不受礼、不托学生及学生家长办私事。
7、认真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听讲,不干私活。
8、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教练员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教练员管理工作,提高教练员专项理论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训练积极性,不断提高训练质量,特制订教练员管理条例。
(一)考勤制度
1、学期期间每周必须保证6次训练课;寒暑假期间每周必须保证4节训练课,每节训练课不得少于90分钟。
2、严格保证训练时间,要做到提前到岗,不得早退,有事要请假。
3、每周二上午一、二节课为业务学习时间,全体教练员准时参加,带好笔和本。
4、凡学校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大型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请假。
(二)训练管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练员务必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意师德修养,从训练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队员,不准打骂队员,积极与班主任、队员家长搞好配合,不但要掌握队员的训练情况,还要对队员的家庭基本情况、生活学习情况了如指掌。
2、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每周必须召开一次队会,每月进行一次家访、校访或召开一次家长会,要有准确的时间、内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校长立即解决。
3、要认真建立优秀运动员档案,进行统一保管,每届运动会结束后要进行阶段总结,以利于教练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训练质量。
4、教练员上训练课必须着运动服装,注重仪表言行,训练场上不准抽烟,不准与他人闲聊。
5、认真制订全年、阶段、周训练计划和教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6、各项比赛结束后,教练员须及时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赛后总结等一切材料及时归档。
7、每年冬训结束后,各项目教练员对所带运动员进行身体、机能、素质、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记录存档。
体育比赛制度
为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培养团结合作的意识。提升运动员的训练素质,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
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二、竞赛项目:
1、田赛: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铁饼 标枪
2、径赛: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女) 5000m (男) 110m栏(男) 100m栏(女)
100m栏(男丙) 80m栏(女丙)
三、竞赛时间、地点、形式:
1、时间:每年五月
2、地点:学校运动场
3、形式:测试赛 选拔赛
测试赛:为达到一定标准,了解运动员一期来训练成绩提高情况。
选拔赛:每年暑假全市体育生集中在体校训练,为发现挑选队员,组织补充代表队为参加下期的省运会青运会或市运会做准备。
四、竞赛组队:
按年龄组别,以训练班为单位,组成3个代表队。
五、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导队1名(兼教练员),运动员20人(男12人,女8人)
六、运动员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体检合格,适宜参加所报项目者;
2、凡在校参加训练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和全国青少年儿童竞赛手册;
2、参加项目:乙组运动员每人可参加2个单项(另可兼接力项目),丙组每人可参加1个单项(另兼接力项目),乙、丙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比赛,按专项比赛和身体素质比赛两项总分之和排列名次;
3、报名后项目不得更改。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乙组根据每人项目比赛成绩录取前六名,丙组按各单项比赛和身体素质比赛成绩录取前八名,其中身体素质比赛占30%,专项比赛占70%,接力项目除外。
2、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队),减一录取,按8、7、6、5、4、3、2、1计分。
3、以团体得分之和,排列团队名次。
九、裁判员:
由教练员和文化教员搭配成裁判小组。负责比赛裁判工作,由校长担任裁判长。
十、设奖:
1、名次奖:报名人数在8名以上,录取前六名,不足8名减一录取(含六名)。
2、创纪录奖:设创校纪录奖和市(县)纪录奖。
3、道德风尚奖:遵守比赛规则,表现出良好的比赛风格。
设1—2名道德风尚奖。
运动员管理制度
一、运动员技术档案管理
1、运动员技术档案由训练部负责统一归档,各项目设专人管理,内容应包括运动员的生理、生化、形态、机能、 身体素质、专项素质、专项成绩、 文化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内容。 每年达标测试情况, 取得运动成绩证明及获奖资料,评选三好学生等相关资料。
2 、每年度对运动员个体的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意见,汇总入库管理,各项目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提档和归档工作。
二、运动员破纪录、达等级申报办法
1、领队、教练员外出比赛,对运动员达等级、破纪录必须在赛会索取裁判长签字认可的第一手材料。
2、各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向训练处提交破纪录,达等级第一手材料, 由训练处按审批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运动员参赛及外出参加活动管理办法
1、学校各运动项目参加省级的各类比赛,由教练员提名,学校审查通过后填写报名单并报送。
2、运动员外出比赛或回原输送单位参加各类比赛,根据比赛的规程由各队教练员向学校申报队员名单,提出停课申请,由学校批准后备案,否则以旷课论处。
3、运动员外出比赛返校后第二天必须回班级上课。任何教练员不得擅自决定放假或超过放假期限,否则以旷课论处。
4、我校输送到省队代表我市参加各类比赛,由训练处责成有关教练员办理。
5、教练员外出参加有关活动,返回后三天内必须将成绩册、秩序册、总结和资料一并上交训练处档案管理人员,分类归档。
四、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办法
1、每年初学校按省体育管理有关部门的运动员注册通知要求准备注册材料上报市教体局,由市体育局统一到省体育局办理注册手续。
2、由项目竞赛管理员负责办理运动员的注册手续。
3、凡涉及交流的运动员必须由学校研究决定。
4、运动员在注册中弄虚作假, 更改年龄和一人多证者, 取消其一年的参赛资格,追究档案员和教练员的责任。
5、教练员在注册中筹划,唆使,纵容运动员更名或改年龄者,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
五、运动员准假制度
1、运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予准假。
2、运动员因病请假必须持有医生鉴定, 并有医院诊断书方可视病情填写请假单, 由教练员签字证明上报审核。
3、事假一律提供有效证明填写请假单, 由教练员签字报训练处。二天以上请假由校长批准。
4、如遇重大赛事,无论什么情况一律不准假。
六、运动员输送管理办法
1、各项目的运动员输送原则上输送到上一级体育运动学校或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2、输送运动员以上级运动队的调令为准,学校签批后方可离校。
七、调整运动员的暂行规定
1、运动员的调整本着四年一大调、一年一小调的原则,大调整时间定在省运会各单项比赛结束以后,小调整的时间定为夏季项目九月份,冬季项目四月份。
2、调整的运动员需教练组提出报告,报训练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并负责落实调整后运动员的安置办法。
3、需临时调整转项目的运动员,报训练部门审核后,确属合理调整的队员,学校临时招开会议决定。
八、运动员综合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使学生在政治思想、运动训练、文化学习、组织纪律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通过对每个学生的综合考评机制的运行,真正做到奖优罚劣,真正地激发每个学生运动训练和文化学习的积极性,以利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二)考评办法:
1、政治思想(此项满分为5分)
⑴维护学校的声誉,关心学校的发展
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树立顽强拼搏、刻苦学习、为国争光的坚定信念
⑶尊敬师长、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
⑷认真遵守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扣分部分:
①出现不文明言行一次根据情节扣1分
②出现不利于团结和影响学校发展与建设的言行根据情况节1-2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③不思进取,参加一些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集会、活动等根据情节每次扣5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④损人利已,破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根据情节扣2-5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2、运动训练(此项满分为60分、主训教练打分)
⑴获得全国少年锦标赛前8名者得60分、9-12名者得55分
(2)获得省运会冠军者得60分、2-3名者得55分、4-8名者得50分
(3)获得省年度比赛冠军者得60分,2-3名者得50分、4-8名者得40分
(4)无比赛成绩或训练不足一年者,视训练情况和发展潜力打分。
扣分部分:
①训练课迟到早退现象,每次扣1分
②因病、事假未上训练课,每次扣0.5分
③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每次扣4分
④周末未按时归校者,每次扣2分
⑤上训练课不着运动服者,每次扣2分
⑥上训练课不服从教练员管理者,每次扣2分
⑦训练计划、训练日记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
⑧训练课不服从场馆人员管理者,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2分
3、文化课教学(此项满分30分、教务科打分)
⑴每学年平均成绩优秀者(平均分90分以上)得30分
⑵每学年平均成绩良好者(平均分80-89分)得20分
⑶每学年平均成绩一般者(平均分70-79分)得10分
⑷每学年平均成绩及格者(平均分60-69分)得5分
⑸每学年平均成绩不及格者(平均60分以下)不得分
扣分部分:
①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②无故不上课者,每课时扣2分
③因病事假未上课者,每课时扣0.5分
④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1分
⑤课堂上交头接耳,影响教学秩序者,不听教师劝阻者,每次扣1分
⑥学年累积旷课20学时者,此项不得分
4、组织纪律与卫生(此项满分为5分、学生科打分)
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升旗仪式、劳动、例会等,无违纪行为。
⑵按学校要求个人和寝室卫生、分担区卫生达到要求
扣分部分:
①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扣5分
②个人卫生及宿舍卫生、分担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
③有不文明现象者每次扣1分
④有吸烟者每次扣2分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⑤有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每次扣2-5分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⑥一次未归寝室按旷课两学时计算扣2分
⑦各项活动、劳动、升旗仪式、例会等一次不参加扣1分
(三)奖励:
学生在学年度参加校级以上各项活动,各类比赛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受相关部门表彰的,将给予奖励。
⑴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奖励5分
⑵学年度获市级荣誉称号奖励10分
⑶学年度获省级荣誉称号奖励15分
⑷学年度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奖励20分
(四)考评范围及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体校全体学生,考核时间在7-9月进行,结束后训练处备案。
(五)考评结果及处理意见
⑴年终考核前10名的运动员全校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⑵年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运动员,在优秀运动员考核中学校将优先推荐。
⑶每年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运动员,学校负责劝其离校
⑷每年考核分数在60-70分的运动员,学校将加强其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