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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莒南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2021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1〕14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计划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2021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1〕14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确定我县两处普通高中招收高一新生共计4400人,每班不超过55人(含)。其中:莒南一中招收2480人;莒南二中招收1920人。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原则上要将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的要求,我县将莒南一中招生计划中的1612人(2480人中的65%),莒南二中招生计划中的1248人(1920人中的6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指标见附件2。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莒南一中特长生计划120人,莒南二中特长生计划84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下年度要减少计划,超计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籍,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招生范围

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区,不在莒南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和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一)职教高考班录取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规定,从2022年起,职教高考统一考试报考人员限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职教高考班填报志愿单独填报,提前录取。遵循学生自愿填报志愿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低录取成绩不得少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60%,招生计划为500人。

已经被职教高考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二)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报名、专业考试及录取由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各高中学校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各高中学校必须依据录取方案招生范围执行,不得跨市、县招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违背政策无法建籍的,责任自负。各高中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于7月2日上午12点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三)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的分配办法,以初中学校学籍平台人数进行确定。指标生的分配对象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指标为止。录取时,先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分(含)以内。如果有学校未完成指标生任务,剩余的指标作废,并纳入全县普通生录取范围。

(四)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扣除已被录取的职教高考生、特长生、指标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全部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就失去了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机会。

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四、志愿填报

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为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意愿,每个考生必须填报3个志愿,3个志愿学校不能重复。考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录取时是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录取的,因此考生一定要结合考试成绩将最愿意上的学校排在前面。

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志愿填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便利条件,并做好填报指导。招生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代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填报志愿。学生要认真填写《2021年莒南县高中阶段招生征求志愿表》,填写完成,考生本人及家长要签字确认,如有涂改,视为无效。实行学生志愿填报一人一表制度,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不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时间

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公示录取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招生学校、初级中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2021年莒南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相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县高中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认识高中阶段招生的目标和意义,了解高中阶段招生的政策和措施,明白我县高中阶段招生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录取程序等提前进行公开,增加招生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禁违规争抢生源,各招生学校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

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公众号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为每班不超过55(含)人);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准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不准空挂学籍;不准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学校要切实保障,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四)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切实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监督招生学校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扰乱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错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校长和当事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从严处理。

基础教育股:723076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7217559

纪 检:7231379

群众工作办公室:7230927

附件1.2021年莒南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21年莒南县指标生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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