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础教育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人事科。
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
联系方式:0532—86988770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学校采购装备等的检查;对民办中...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础教育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人事科。
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
联系方式:0532—86988770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学校采购装备等的检查;对民办中小学校、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性行政检查;对在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各类资金的给付;对中小学校履行发展职责工作督导评价等。
三、执法岗位及职责
(一)基础教育科
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拟订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普通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与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指导普通中小学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劳动教育以及实践基地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教学用书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学前教育机构招生、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拟订幼儿园办园指导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负责指导学前家庭教育。拟订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规划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评估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教育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含民办职业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家庭教育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民办教育机构和教育类成人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秩序。指导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推动终身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推动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办学,优化和扩大社会力量办学。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类成人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统一承办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教育和体育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和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区语言文字科)
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与训练、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 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监测和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健康教育、艺术展演、军训和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双拥”、军民共建等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人事科
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推进教育和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拔尖人才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师 培养、培训、师德建设和奖惩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会、妇委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教师考核及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暂行规定》《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一)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二)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三)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四)行政给付: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批准程序→实施程序
(五)其他权力:开始→制定目标→开展评估→反馈结果→结束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部门: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电话:0532—12368;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电话:0532—12368;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电话:0532—58713626;
胶州市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电话:0532—87291621;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电话:0532—82978801。
七、投诉举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环境治理部,联系电话:0532—88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