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3.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4.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5.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6.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
受理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3.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4.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5.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6.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育项目的培训并达到标准;7.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8.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9.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10.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11.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在申请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时,可以放宽培训考核与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直接批准授予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12.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