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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理财师服务平台亿金融宣布完成由创东方领投、妈妈资本跟投的3680万元人民币A轮融资。当然,这不是理财师服务平台第一次被资本市场“临幸”。同类型平台私银家于同月获得来自IDG资本数亿元人民币的B轮投资,壹财富于去年10月份获得源码资本数千万美元的A轮投资,金斧子旗下的金融港也于去年获得了红杉资本1000万美元的A轮投资。看似资本大战在“互联网+理财师”领域一触即发,这是否意味着理财师服务平台的春天已经来了呢?
理财师服务平台,市场有多大?
我国对理财师资格的认定比较笼统,一般情况下,取得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国际金融理财师(AFP)等证书的人都可被认为是“理财师”。《2014中国理财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持证人数接近40万人。金考网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国际金融理财师(AFP)持证人数已接近14万人。据此推算,符合“理财师”资格要求的人数可能超过60万人。
然而,被看作是“金领”的理财师们日子并不好过。
理财师服务平台的出现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平台对接了不同机构丰富多样的理财产品供理财师提供给客户,如壹财富平台对接了四川信托、中融信托、鹏华资产、华夏未来等数十家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平台只收取少量的佣金收益分成,而将大部分收益让渡给理财师,如私银家平台将80-90%的佣金分给理财师。
这些改变使得理财师可以更好的从客户利益出发,为其提供更具竞争力、更适合客户自身需求的优质理财产品,由此提高理财师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激活中高净值人群的理财服务需求。
更重要的是,我国有理财需求的人数正在大幅攀升,这为理财师服务平台造就了生存发展的土壤。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12万亿元,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人群)超过100万人。这些人群中大部分都有一定的理财需求,而能否购买到优质的理财产品、享受到专业舒适的理财咨询服务是他们最主要的诉求。如果112万亿元的可投资资产中,有10%可以通过线上理财师服务得到有效配置,那么这就是一个超过10万亿元的市场。
“金融产品销售者”还是“咨询服务提供者”?
理财师的服务内容以提供财富管理建议、推荐金融产品为主。理论上,作为金融顾问或中介,在提供服务时应该保证独立、客观、公正,不与金融产品供应方存在利益关联。但实际上,大部分理财顾问机构都与金融产品供应方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它们更像是金融产品的分销商或渠道商,以获取金融产品销售佣金的方式实现盈利。
在这种盈利模式下,理财师受到业绩压力和相关利益的驱动,同样更像是金融产品推销员,而不是理财顾问。机构与理财师之间的关系类似“一级代理商”和“二级代理商”(实际当中还存在多层级代理),上级代理商获取了大部分返佣,下级代理商只能靠拉拢更多客户卖出更多产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线上理财师服务平台的终极目标在于颠覆传统的理财机构,把理财师从线下机构解放出来,为他们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更加优厚的佣金分成,更加多样的配套服务(如培训认证、客户管理和办公场所等),以及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
以亿金融平台为例,它一方面对接了来自于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的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私募基金、PE/VC、债券等;另一方面对接了线下机构中掌握大量客户资源的理财师,为他们提供高达1.5%-4%的佣金,并承诺线上快速结佣。除此之外,亿金融为理财师提供PC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APP及电话客服等全方位配套服务。
再如金融港平台,其上游为金融产品供应商(如信托公司、资管公司等)或一级大型代理商,下游为终端代理商(理财师),快速压缩了中间代理分销层,大幅减少了中间成本。除了具备产品丰富、佣金高、结佣快等特点外,金融港平台通过多样的线上渠道(PC/移动/微信端等),将线上信息流与线下业务流快速对接,实现金融产品供应商与理财师之间高效的信息交换。此外,金融港平台还为理财师提供创业支持、培训论坛等配套服务。
理财师服务平台的这些做法试图解决线下机构产品少、理财师佣金分成低、缺乏配套服务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属性。但客观的说,线上理财师服务平台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线下机构的盈利模式,仍是以返佣为核心,这使得保证理财师服务“独立性”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此外,从更长期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本身具有去一切中介的趋势,网络理财师作为理财中介,除了与线下理财师竞争外,还面临和程序与算法长期竞争的问题。
外国理财师服务平台在怎么玩,国内能学吗?
国内理财师服务平台大多以美国最大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LPL Financial作为模仿对象。成立于1989年的LPL Financial在经历了25年的发展后,已经拥有近1.4万名理财师为全球逾6万名高净值客户服务,管理着4600多亿美元的资产。LPL Financial的母公司已于2010年在纳斯达克上市,2014年收入达到44亿美元,目前市值约47亿美元。
LPL Financial本身并不提供金融产品或直接为投资人提供服务,它服务的对象是理财师、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代理商。其商业模式是一端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代理商对接,一端与理财师对接。通过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代理商的合作,LPL Financial可以为理财师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帮助他们更好的服务投资人。
与国内不同的是,LPL Financial将理财服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经纪业务服务(brokerage service),一类是咨询顾问服务(financial advisory service)。
从事经纪业务的门槛较低,但其可以提供给客户多种多样的产品,这种类型的理财师(或经纪人)在推荐产品时往往以赚取更多佣金为主要目的。
从事咨询顾问服务的门槛较高,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资格认证,他们在提供服务时往往需要站在投资人角度,以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提供给投资人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富管理建议,并不一定直接销售金融产品。如果客户感到所得到的咨询建议有失公允,理财师还会面临行业自律组织的质询,甚至是法律制裁。
LPL Financial这种对理财服务的分类在美国是一种惯例,与我国的情况截然不同。我国对理财师提供的服务没有明确分类,导致大部分理财师服务更像是以赚取佣金为目的的“经纪业务”。因此,国内玩家想由“李鬼”变成“李逵”,要看国内是否会提高理财师的准入门槛,是否会将理财业务分为“经纪业务”和“咨询顾问业务”,是否会设立自律组织甚至法律规范来保证理财师服务的独立性。
“输血”之后,该怎么走?
在《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一书中,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分为自下而上三个层次:交易技术、交易结构和权利契约。理财师服务平台仍属于交易技术层面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首先,理财师服务平台主要是通过技术(互联网平台)为理财师提供了更多的产品选择以及更好的配套服务,降低了理财师达成交易的成本,提高了金融产品交易的效率。
其次,理财师服务平台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定价和风险管理,也不会涉及到理财师与投资人之间的交易,没有触及到交易结构层面。举例来说,传统线下机构与理财师服务平台的关系更像是“银行网点”与“网上银行”的关系——以前在某个“银行网点”买不到的理财产品可以在“网上银行”买到,只是交易方式(由线下到线上)发生了改变。如何进行交易结构方面的创新和改造,或许是理财师服务平台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
另一个问题可能来自于投资人对线上模式的认可程度。《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数据显示,高净值客户(可投资资产超过1 千万人民币)更看重机构的品牌信任度,这就会导致理财师通过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时,可能会因为没有机构的品牌背书而难以获得投资人的信任。另外,与线下真实的社交体验相比,人们对线上陌生的理财师更缺乏信任感。
总的来说,现阶段理财师服务平台获得大笔融资的现象更多可能是投资机构出于“占领赛道”的考虑,其盈利模式并未经过严格检验。理财师服务平台的出现会降低最终客户(投资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但现阶段,大部分玩家只是在与线下机构争夺投资人存量市场,暂不涉及投资人增量市场的开发。
然而,一旦未来该领域竞争方越来越多,客户抢夺趋向激烈,增量客户很可能会成为决定胜负的砝码。从这个角度出发,理财师服务平台应及早考虑挖掘新兴高成长投资人群的可能,把脏活、累活做在前面,并时刻注意数据积累、技术改进和产品定制,方有可能获得长期的生存发展空间。
零壹研究院微博:http://weibo.com/lingyicaijing;微信:Finance_01
产业调研网
8月4日下午消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日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由基础资源、个人应用两篇构成,基础资源篇主要介绍中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发展情况;个人应用篇主要介绍网民规模和结构、互联网接入环境、个人互联网应用的发展状况。
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半年增长率为2.7%。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年底提升1.1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
上半年,各类网络应用的用户规模不断上升,场景更加丰富。网络购物、网上外卖和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分别达5.14亿、2.95亿、3.34亿,半年分别增长10.2%、41.6%和11.5%;互联网理财用户和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26亿和5.11亿,半年增长率分别为27.5%、7.7%;在线教育、网约出租车、网约专车或快车的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44亿、2.78亿和2.17亿,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到1.06亿;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4.22亿,较去年底增长460万,占整体网民的56.1%。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7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共3.43亿,占网民总体的45.6%;而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与半年前相比,网络直播的用户规模和在网民中的整体占比皆出现下降。
以下为新浪科技整理的报告精华:
一、这些数据你要知道
1、网民总规模达7.51亿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半年增长率为2.7%。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年底提升1.1个百分点。
在城乡结构上,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7%,规模为2.01亿;城镇网民占比73.3%,规模为5.50亿,较2016年底增加1988万人,半年增幅为3.7%。
在性别构成上,中国网民男女比例为52.4:47.6,同期全国人口男女比例为51.2:48.8,网民性别结构趋向均衡,且与人口性别比例基本一致。
在年龄构成上,我国网民仍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的72.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9.7%,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19.4%、23.0%。与2016年底相比,40岁及以上中高龄群体占比增长1.7个百分点,互联网继续向这个年龄群体渗透。
在学历构成上,我国网民依然以中等学历群体为主,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9%、25.5%。与2016年底相比,网民的学历结构变化不大。
在职业结构上,中国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仍然最高,为24.8%;其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比例为20.9%;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占比合计达到15.1%。
在收入结构上,网民中月收入在2001-3000元及3001-5000元的群体占比较高,分别为15.8%和22.9%。较2016年底,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网民人群占比提升了2.1个百分点。
2、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
截至2017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
3、上网设备:手机、电视比例提升,PC、平板比例下降
2017年上半年,网民使用手机和电视上网的比例较2016年底均有所提升。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到96.3%,较2016年底增长了1.2个百分点;使用电视上网的比例为26.7%,较2016年底增长了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分别为55.0%、36.5%、28.7%,较2016年底分别下降了5.1、0.3和2.8个百分点。
4、上网时长:人均周上网时长26.5小时
2017年上半年,我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与2016年基本持平。
5、IP地址
全球IPv4地址数已于2011年2月分配完毕,自2011年开始我国IPv4地址总数基本维持不变,截至2017年6月,共计有3.38亿个;IPv6地址数量为21283块/32,半年增长0.4%。
6、 网站数量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站数量为506万个,半年增长4.8%;“.CN”下网站数为270万个。
二、网民上网都在做什么
2017年上半年,我国个人互联网应用保持快速发展,其中网上外卖和互联网理财是增长最快的两个应用,半年增长率分别为41.6%和27.5%,网络购物仍保持较快增长,半年增长率为10.2%;手机应用方面,手机外卖、手机在线教育课程用户规模增长最为明显,半年增长率分别为41.4%和22.4%。
另外值得关注的数据是,火热的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到1.06亿;网络直播用户共3.43亿,占网民总体的45.6%,与半年前相比,网络直播的用户规模和在网民中的整体占比皆出现下降。
1、即时通信成移动互联网流量核心入口
截至2017年6月,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到6.92亿,较2016年底增长2535万,占网民总体的92.1%。其中手机即时通信用户6.68亿,较2016年底增长2981万,占手机网民的92.3%。
即时通信作为移动互联网流量核心入口的地位已经确立,用户渗透率不仅超过九成,明显领先其他手机应用。
2、搜索引擎移动化 营收净利面临压力
截至2017年6月,我国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6.09亿,使用率为81.1%,用户规模较2016年底增加707万,增长率为1.2 %;手机搜索用户数达5.93亿,使用率为81.9%,用户规模较2016年底增加1760万,增长率为3.1%。
2017年上半年,搜索引擎应用继续保持移动化趋势。用户方面,手机端用户增长幅度远超整体应用的涨幅。同时,搜索引擎行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广告营收同比增速和净利润均出现下降,创新商业模式成为行业重要关切。
3、网络新闻从自主传播模式转化到资讯平台供给模式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6.25亿,半年增长率为1.7%,网民使用比例为83.1%。其中,手机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到5.96亿,占手机网民的82.4%,半年增长率为4.4%。
网络新闻服务形式已经从早期的以采编分发为主的自主传播模式转化到以用户资讯需求为主的资讯平台供给模式。目前,新闻资讯领域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资讯聚合平台化趋势促进分工进一步明确;整体资讯内容过剩,跨界竞争日趋激烈;技术成为新闻资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4、社交应用:聚焦优质内容生产,外部与多产业融合
截至2017年6月,使用率排名前三的社交应用均属于综合类社交应用。微信朋友圈、QQ空间用户使用率分别为84.3%和65.8%;微博用户使用率持续回升,达38.7%,较2016年12月上升1.6个百分点。垂直类社交应用中,豆瓣用户使用率为8.6%。
从行业内部来看,内容成为各社交平台体现价值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行业外部来看,社交平台的移动性使行业不断与其他领域拼接融合,从网红、直播、社群等紧密相关的细分领域,到广告、游戏、电商、金融、O2O等,在相关产业链寻求更大发展及变现机会。
5、网络购物:消费升级与线上线下融合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5.14亿,相较2016年底增长10.2%,其中,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80亿,半年增长率为9.0%,使用比例由63.4%增至66.4%。
网络购物市场消费升级特征进一步显现;线上线下融合向数据、技术、场景等领域深入扩展;数据资源竞争白热化,数据安全与数据开放共享成为企业和政府面临的发展挑战。
6、网上外卖:深耕现有业务与横向拓展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2.95亿,较2016年底增加8678万,增长率达到41.6%。其中,我国手机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2.74亿,增长率为41.4%,使用比例达到37.9%,提升10个百分点。
在行业发展进一步成熟,盈利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外卖平台深耕现有业务与横向拓展成为必然选择;食品安全和送餐交通安全仍是外卖行业面临的两大发展问题。
7、旅行预订网民规模达到3.34亿,手机端比例提升至41.3%
截至2017年6月,在网上预订过机票、酒店、火车票或旅游度假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3.34亿,较2016年底增长3441万人,增长率为11.5%。在网上预订火车票、机票、酒店和旅游度假产品的网民分别占比37.6%,19.1%,20.5%和9.3%。其中,手机预订机票、酒店、火车票或旅游度假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2.99亿,较2016年底增长3717万人,增长率为14.2%。我国网民使用手机在线旅行预订的比例由37.7%提升至41.3%。其中,手机预订酒店的使用率提升幅度最大。
国民消费升级激发更多潜在需求,旅行预订企业竞逐市场拓展盈利空间。
8、互联网理财:网贷产品收益率持续下降,行业规范化
截至2017年6月,我国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1.26亿,较2016年底增加用户2724万人,网民使用率从13.5%升至16.8%。
与零售业态相似,互联网理财领域线上线下正在经历流量、技术和金融产品服务整合,步入从对抗竞争走向合作共赢的发展阶段;网贷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下降,行业朝向规范化发展。
9、网上支付:线下支付仍是热点,拓展海外市场
截至2017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较2016年12月,网上支付用户增加3654万人,半年增长率为7.7%,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64.9%提升至68.0%。其中,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5.02亿,半年增长率为7.0%,网民手机网上支付的使用比例由67.5%提升至69.4%。
线下支付领域依旧是市场热点,网民在超市、便利店等线下实体店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结算的习惯进一步加深;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我国网络支付企业纷纷拓展海外市场。
10、网络游戏: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3.85亿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4.22亿,较去年底增长460万,占整体网民的56.1%。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为3.85亿,较去年底增长3380万,占手机网民的53.3%。
2017年上半年国内网络游戏行业发展稳定,营收规模显著增长,游戏与 IP产业链上其他环节的联动日益加深。
11、网络文学:拓展海外业务成发展新方向
截至2017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53亿,较去年底增加1936万,占网民总体的46.9%,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3.27亿,较去年底增加2291万,占手机网民的45.1%。
逐步推进的生态化和崭露头角的国际化是网络文学行业2017年上半年的两大主要发展特征。
12、网络视频:内容监管加强 盈利模式多元化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65亿,较2016年底增加2026万人,增长率为3.7%;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5.2%,较2016年底提升0.7个百分点。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5.25亿,与2016年底相比增长2536万人,增长率为5.1%;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为72.6%,相比2016年底增长0.7个百分点。
政策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视频行业内容监管审查,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视频内容方面,版权内容趋于稳定,自制内容迅速发展,短视频内容重获关注;商业模式方面,视频广告形式不断突破,用户付费、衍生产品迅速发展,视频网站盈利模式多元化。
13、网络音乐:版权资源重要性日益提升
截至2017年6月,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24亿,较去年底增加2101万,占网民总体的69.8%。其中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89亿,较去年底增加2138万,占手机网民的67.6%。
整合集团资源与完善版权布局是2017年上半年国内网络音乐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
14、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较去年底出现下滑
截至2017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共3.43亿,占网民总体的45.6%。而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与半年前相比,网络直播的用户规模和在网民中的整体占比皆出现下降。
从网络直播的内容类别来看,游戏直播和真人秀直播用户使用率明显增长。其中,游戏直播用户规模达到1.80亿,较去年底增加3386万,占网民总体的23.9%;真人秀直播用户规模达到1.73亿,较去年底增加2851万,占网民总体的23.1%。
15、在线教育:少儿英语和人工智能技术成热点
截至2017年6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44亿,较2016年底增加662万人,半年增长率为4.8%;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为19.2%,较2016年底增加0.4个百分点。其中,手机在线教育用户规模为1.20亿,与2016年底相比增长2192万人,增长率为22.4%;手机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为16.6%,相比2016年底增长2.5个百分点。
少儿英语在线教育市场迅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驱动在线教育产业升级。
16、网约车:规范化,拓展盈利方式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约出租车用户规模达到2.78亿,较2016年底增加5329万,增长率为23.7%。网约专车或快车用户规模达到2.17亿,增长率为29.4%,用户使用比例由23%提升至28.9%。
网约车市场经历资本驱动的急速扩张阶段,回归以全局为重的规范化发展道路;网约车新政实施半年以来,企业积极探索,拓展盈利方式。
17、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1.06亿,向三四线城市和海外市场拓展
截至2017年6月,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1.06亿,占网民总体的14.1%,其业务覆盖范围已经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渗透,融资能力较强的共享单车品牌则开始涉足海外市场。
市场洗牌重组和引入技术创新将成为共享单车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