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组织形式一般填写个体,注意组织形式选择的字样范围。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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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组织形式一般填写个体,注意组织形式选择的字样范围。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提起。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